軍人逃避體測竟僞造文書 下場出爐

駐地在高雄旗山的前陸軍第4地區支援指揮部運輸兵羣李姓上尉保防官在去年1月爲逃避體能測驗,竟然僞造海總左營分院的免技測證明書。橋頭地院審理後依犯行使僞造特種文書罪,處拘役40日。(本報資料照片)

駐地在高雄旗山的前陸軍第4地區支援指揮部運輸兵羣李姓上尉保防官在去年1月爲逃避體能測驗,竟然僞造海總左營分院的免技測證明書。橋頭地院審理後依犯行使僞造特種文書罪,處拘役40日。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李姓保防官在去年上半年服役期間爲了逃避體能測驗,竟然在屏東縣屏東市友人住處以電腦僞造海總左營分院附設民衆醫療服務處所開立的免技測證明書,並僞造醫師「戴舜邦」的印章,盼藉此逃避體測。

此事經陸軍四支部運輸兵羣業務承辦人員發現此免技測證明書有異,報請憲兵指揮部高雄憲兵隊報告偵辦,訊後移送橋頭地檢署,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橋檢以簡易判決處理。

法官認爲,李姓保防官沒有用正常管道申請體測證明書,之前因爲認罪獲得檢察官緩起訴,但他沒有在期限內履行體測,導致此處分被撤銷。法官考慮他犯後態度尚可,因此處以拘役40天,可易科罰金,可上訴。李姓保防官已於去年6月27日退伍。

軍方對此表示,對於李姓上尉保防官涉嫌僞造特種文書罪,經單位法紀調查屬實,已經於去年4月27日以涉嫌僞造特種公文書罪函送高雄憲兵隊偵辦,並於5月12日覈准記大過1支處分。

軍方尊重司法判決結果,將援引爲例,持續教育官兵的法紀教育,並落實作業紀律及輔考作爲,杜絕類似案件再度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