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秀燕任內超徵120億元 議員要求還稅於民普發4291元

臺中市議員林祈烽要求盧秀燕還稅於民。(林祈烽提供/張亦惠臺中傳真)

中央政府超徵稅收將還稅於民,臺中市議員林祈烽表示,臺中市長盧秀燕任內,市政府也超徵120億餘元要求市長盧秀燕要比照中央辦理,普發現金還稅於民,以臺中市281萬市民來算,平均一人可以拿回4291元。財政局迴應,決算數自2020年才首見賸餘,爲健全財政,需全數用來還債。

中央政府「還稅於民」普發6000元,引起社會各界討論,林祈烽統計,盧秀燕自2019年上任迄今,每年的總預算歲入都有超收的情形,2019年決算超徵41億7908萬6839元、2020年超徵56億3686萬5038元、2021年則是超徵22億4376萬2504 元,2022年度決算尚未公佈,但依往年決算,應該也是超徵,盧市長過去4年執政,合計超徵超過120億元。

林祈烽說,市府總預算超收的錢多以稅課收入和罰款及賠償收入居多,規費收入也是臺中市政府超收預算的項目之一,從2019年到2021年,超收金額也逾14億餘元,政府對人民超收稅金,發還給人民是天經地義的事,希望盧市長能苦民所苦,普發現金、還稅於民。

財政局指出,臺中市自2010年合併升格直轄市以來,爲縮短城鄉差距,積極投入各項重大市政建設,總決算年年差短,需以賒借收入彌平,根據統計,2019至2021年度歲入決算數雖逾預算數,但2019年度決算尚短絀48億餘元,而2020、2021年度決算首見賸餘,賸餘數雖分別近5億元、6億餘元,爲健全財政,需全數用於還債。

財政局表示,市長執政4年來,公共債務未償餘額決算數已從2018年底接任時的1258億元,下降至2021年底的1176億元,代表臺中財政狀況日漸改善,逐步落實「建設更多,舉債更少」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