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罰鍰估增7億 議員籲還稅於民

臺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113年編列罰金罰鍰收入23.2億餘元,較112年度編列15.8億元增加7.4億餘元,等於預估今年會超收7.4億元,臺中市議員李中6日建議,市府可比照中央「還稅於民」,發給市民每人300元。(張亦惠攝)

臺中市今年度交通罰鍰罰金收入預計超收7億元,臺中市議員李中6日質詢表示,檢舉達人矯枉過正,但事故及傷亡並未降低,建議市府可「還稅於民」,發給每位市民300元。臺中市長盧秀燕表示,這些錢將用於交通改善工作。

臺中市議會6日舉行定期會,李中指出,市府112年度罰款及賠償收入預算20.2億餘元,113年度則爲27.5億元,主要是因臺中市交通事件裁決編列罰金收入,從去年度編列的15.8億餘元,預估增加到23.2億餘元。至今年6月,交通罰金收入已達17億餘元,預估到年底會超過23億餘元,增加7億元。

李中認爲,稅收增加後,建設經費預算也跟着增加,把餅做大對市民是好事,但交通事件裁決處罰金罰鍰收入雖增加,卻無法降低交通事故件數與傷亡人數,顯見瘋狂檢舉除讓員警疲於奔命,對交通改善沒有實質幫助,反而製造民怨,還遭審計處檢討。

臺中市警察局表示,已訂有「提升處理檢舉交通違規案件品質實施細部計劃」,將持續要求各單位受理民衆檢舉交通違規案件時,依「違規事實」,個案審慎執法及制單,以維民衆權益。

李中指出,根據警察局統計,近1年各派出所「貢獻最多」前5名是豐原分局豐東派出所1871件、六分局何安派出所1588件、清水分局沙鹿分駐所1348件、二分局育才派出所1321件、三分局勤工派出所1265件。但前5名的檢舉達人,總檢舉件數高達1萬4525到7977件。

李中說,許多交通標線的陳義過高,且法規間有衝突,例如10米巷道中間畫設雙黃線、路邊卻允許停車,民衆開車通過時不可能不壓線,遇民衆或員警惡意檢舉,肯定會覺得冤枉。對此,警察局迴應,個案將函請市府交通局辦理補繪或會勘工程改善,避免造成民怨。

李中建議比照中央的做法「還稅於民」,以臺中市235萬人口計算,每個人約「退款300元」,相信有助於降低潛在違規及民怨。但盧秀燕答詢時表示,多出來的收入將用於交通改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