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箱創辦人陳志彬參選立委提超有感政見 國道超車道限速160

無黨籍立委參選人陳志彬,提出國道車道限速提高到160公里的政見,讓民衆超有感。(圖/取自陳志彬臉書

記者白珈陽/臺中報導

42歲百夫長旅行箱創辦人陳志彬,以無黨籍身分投入臺中市第4選區立委選舉,他在網路上提出多項政見,其中,他主張「提升國道速限、嚴格取締龜速車」,希望國道超車道限速提高到160公里、快車道提高到130公里,並嚴格取締佔用內車道的龜速車。此政見一出,立即引起許多曾在國道上遇見龜速車的民衆的共鳴,認爲心有慼慼焉

陳志彬以網路作爲競選總部,除開設「陳志彬」個人臉書參政專頁,也將個人政見放在YOUTUBE,讓選民能輕鬆瞭解他的理念。他認爲,此舉是符合時代潮流也可節省開支,降低參選門檻,可鼓勵更多有志青年參政。

他於11月19日上傳一項政見至YOUTUBE,他說,隨着汽車工業飛快進步,國道高速公路的相關法規也必須與時俱進,他認爲國道上常遇見龜速車擋道,讓其他遵守超車道限速的民衆要因此變換車道,徒增危險性,所以他提出「提升國道速限、嚴格取締龜速車」。

他提到,42年前國道1號的最高速限爲100公里,而42年後的今天,國道一號最高速限仍然受限於110公里,他主張,國道1號、國道3號的部分適宜路段,最高速度限制必須有所調整,國道超車道限速提高到160公里,快車道提高到130公里,並嚴格取締佔用內車道的龜速車。

依據交通部公局公告,《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8條規定,不同車種車速車輛應分道行駛原則,除大型車及行駛速率低於時速80公里慢速小型車,超車外應行駛外側車道,內側車道爲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中間(中線中內及中外)車道則提供時速80公里以上之車輛行駛。

國道公路警察局已將慢速車佔用內側車道列爲重點取締項目,爲加強宣導路人正確使用車道觀念,於國1及國3雙向適當位置設置多處「內側車道爲超車道」標誌牌面。由於許多民衆都有在國道上遇見龜速車的經驗,動彈不得的感覺十分難受,因此陳志彬此政見一出,紛紛拍手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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