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委助理向電廠索電腦 害退休經理遭判撤職

圖爲民進黨立委邱志偉。(本報資料照片)

立委邱志偉服務處主任陳慶鴻,3年前向臺電興達發電廠請託,要求提供5臺電腦,因爲電廠沒經費,修配組經理溫富發爲因應民代請求,竟找廠商提供再做假帳報銷。儘管案發後,溫辦理退休但仍遭懲戒法院判決撤職。

判決指出,升翰工程行2018年得標興達電廠的標案,同年興達電廠公關人員受立委邱志偉服務處主任陳慶鴻之託,要求電廠提供5臺電腦供服務處使用,但興達電廠並無相關經費得以支應購買電腦,公關於是請託溫富發協助。

溫富發念在多年同事情誼,並認爲對方之後可覓得經費覈銷,於是指示升翰工程行工地主任,要求其先行代購5臺電腦並送至電廠公關室;工地主任允諾代購,將電腦交給公關人員。

該工程行因開標案履約期間獲利甚少,爲平衡公司支出成本,去年初,向溫富發追討代購電腦款項15萬元,但他也無相關經費來源得以支應,於是利用勞務採購案件中浮報施作數量,沖銷對方代購電腦的費用。

溫富發上月爲高雄地院判刑2年,緩刑5年,並支付公庫10萬元。行政究責部分,懲戒法院考量他詐取的款項數額不大,行爲的動機並非爲自己私利,本身沒有犯罪所得,且已返還購買電腦的價款,判決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可上訴。

民進黨立委邱志偉昨透過辦公室澄清,強調此案爲服務處轉介社區長輩需求請臺電協助,社區位於臺電回饋區,臺電依其內部規定同意協助社區需求,服務處實乃受到池魚之殃,他或服務處同仁絕未施壓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