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認罪。(圖/翻攝自法院直播)
記者翁嫆琄/臺北報導
人權工作者李明哲遭中國大陸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5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但李明哲被關押上百天,卻遲未公佈他被關到哪。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11日表示,中國大陸有關單位近日已將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移往湖南赤山監獄。陸委會已告知家屬,家屬也已洽獄方瞭解探視申請事宜。
邱垂正指出,陸委會及海基會已循既有管道聯繫陸方,要求陸方保障當事人及家屬權益,儘速讓家屬赴陸探視。家屬也已洽赤山監獄及湖南監獄管理局等單位,瞭解有關探視申請事宜。同時,陸委會將與家屬保持密切聯繫,盡力協助家屬儘速赴陸探視。
據瞭解,陸委會是近日透過當地臺商會長才獲知李明哲移監訊息,而非陸官方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