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辦陸居住證 不涉雙重國籍
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提醒在陸國人,應考量居住證的相關風險。圖/本報資料照片
大陸國務院日前宣佈推出與大陸身分證號碼數同爲18碼的臺灣居民居住證,第一時間,引發我方質疑是否會涉及雙重國籍。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昨(30)日表示,由於申辦居住證無須在大陸設籍,因此不會有註銷臺灣戶籍問題。
本月16日,大陸國務院宣佈推出「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只要在大陸居住半年(180天)以上,符合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臺灣居民,可持臺胞證及相關資料到公安機關申請辦理,號碼將採用與大陸公民身分證相同的18碼,明(1日)起開始申辦。當時,陸委會提醒,臺灣民衆申辦居住證,恐會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規定而失去臺灣戶籍,引發了外界高度關注。
面對居住證明開辦,邱垂正昨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申辦居住證者無須在中國大陸設籍,對於領用中國大陸居住證者,尚無違反兩岸條例第9條之1規定,不會有註銷臺灣戶籍的問題。
但邱垂正也指出,申辦居住證可能涉及包括兩岸公法上權利義務衝突、社會福利資源重複配置、是否影響我國家安全或利益問題。他提醒國人,臺灣民衆申領居住證或將引發稅務問題。
邱垂正進一步表示,依據大陸6月29日公佈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草案,明定在大陸境內有住所或無住所者,於繳稅年度內在境內居住滿183天的個人,須就其在境內與境外所得,依法繳納所得稅。
他說,至於將來持有大陸居住證的臺灣民衆,是否構成稅收居民,陸委會將會同相關主管機關,持續關注。邱垂正提醒在陸國人,應關注並考量居住證的相關風險,審慎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