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憂沒足夠法律限制出國 呂秋遠:愛玩一時爽,全國火葬場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5日、16日宣佈的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皆來自「境外移入」,地方政府也陸續宣佈高中以下禁止出國,不少醫生、立委也呼籲大家非必要不要出國。對此,律師呂秋遠在臉書表示,依照目前的法令還是沒有足夠的法律授權依據,可以限制人民的出國權利。但是,仍希望即便是公務需求,也「儘量」不要出國。
呂秋遠列出以下十點爲何不要出國的原因:
1.目前世界各國可能隨時關閉機場與出入境,就算能離開臺灣,也不一定能回得來。萬一回不來,你就只能在這個國家繼續工作了,只可惜,到時候你只能孤伶伶的在飯店,看着看不懂的新聞,擔心沒人送飯給你吃。
2.如果是因爲擔心浪費已經付出的定金,一旦不能離開,到時候滯留在當地的費用,恐怕比這些錢還多。即使所謂旅行,就是從一個自己看厭了的地方,漂泊到另一個別人看厭了的地方,但是被關在看厭了的飯店裡,我想你會寧願回到家。
3.許多國家已經採行入境要隔離十四天,既然是很重要的事情,能讓你隔離十四天後纔開始嗎?如果不能,那去了有什麼意義?
4.如果、萬一、假設,不小心真的接觸到一個罹患肺炎的人,即使沒感染,你也不只是害了自己而已,而是增加了許多人的麻煩,你真的好意思嗎?你可以自己承擔風險,但是沒有人必須爲你承擔風險。
5.如果、萬一、假設,運氣很好,快樂的完成了想做的事情,而且全程消毒、戴上N95口罩,但是臨時這個國家病例增加,被宣佈爲三級,回來要隔離十四天,你的家人、朋友、同事,都要因爲你而生活大亂,你真的過意得去嗎?
6.如果、萬一、假設,不小心真的罹患肺炎,不要以爲自己年輕,只會有輕症反應,對肺部的傷害是不可逆的,老闆不會同情你,他甚至會覺得你爲公司帶來了麻煩。下一個開除的人,可能就是你了。
7.一年只有十二個月,去的時候隔離十四天,回來又隔離十四天,你的一年就有十二分之一浪費在這裡,你不覺得很可笑嗎?
8.國外的醫療資源,不會比臺灣好,而且在國外生病,你可能連症狀都無法清楚描述,不然你講個肺炎的英文來聽聽,氣管有痰要怎麼說?
9.如果因爲拒絕出國,而公司懲戒你,我會幫你免費訴訟。基本上,有人要你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我們就來請法官評評理。
10.至於單純出去玩,那就不用說了。愛玩一時爽,全國火葬場,別醬對待自己的同胞,人家沒欠你。爲了擔心那麼一點點定金被沒收而提心吊膽的「玩」,真的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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