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末代鐵道部長盛光祖 斂財2.4億認罪

陝西省寶雞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大陸末代鐵道部長盛光祖受賄案。(中新社)

大陸央視新聞用戶端消息,陝西省寶雞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大陸末代鐵道部長、首任中國鐵路總公司黨組書記、總經理盛光祖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直接或者藉由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摺合5666萬餘元(人民幣,下同,約合新臺幣2.4368億元)一案。

陝西省寶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出,2004年至2022年,現年74歲盛光祖利用擔任大陸海關總署黨組副書記、副署長、黨組書記、署長,前鐵道部黨組書記、部長,前中國鐵路總公司黨組書記、總經理,大陸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等職務上的便利,爲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項目承攬、職務晉升、工作調整等方面謀取利益,直接或者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摺合5666萬餘元。

2021年11月,盛光祖利用前擔任中國鐵路總公司黨組書記、總經理的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透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爲,爲相關單位在企業經營方面謀取不正當利益。2015年至2022年,盛光祖藉由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714萬餘元。

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追究盛光祖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相關證據,質證被告盛光祖及辯護人,盛光祖在最後陳述時當庭認罪、悔罪。庭審最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退休的盛光祖是於去年3月25日,配合中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同年9月19日遭開除黨籍。

經查,盛光祖熱衷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宴請、旅遊等活動安排,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爲他人謀取利益;對親屬失管失教,縱容、默許親屬倚仗其職務影響謀取私利;將公權力當作攫取私利的工具,「靠海關吃海關」「靠鐵路吃鐵路」,用人腐敗和用權腐敗交織,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企業經營、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公開簡歷顯示,盛光祖2011年2月任前鐵道部部長、黨組書記,2013年機構改革後,首任中國鐵路總公司總經理、黨組書記,2016年10月卸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