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財政部要求地方政府不得以國企購地方式 虛增土地出讓收入

大陸財政部要求地方政府不得以國企購地方式虛增土地出讓收入。(觀察者網)

觀察者網14日報導,大陸財政部近日印發《關於加強「三公」經費管理嚴控一般性支出的通知》(財預〔2022〕126號)要求,重點關注超標準列支「三公」經費和培訓費等、違規發放津貼補貼或職工福利、年底突擊花錢、違規興建政府性樓堂館所等問題。同時加強監測屬地虛增財政收入,發現一起、處理一起、問責一起。

《通知》強調:堅決取消無實質內容的因公出國(境)等活動,壓縮公務接待數量和費用預算,嚴控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維護支出;嚴禁事業單位用錢大手大腳、鋪張浪費等行爲;要依法依規組織財政收入,持續整治違規收費行爲,堅決防止收過頭稅,杜絕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不增加市場主體負擔。

值得一提的是,對於土地出讓方面,《通知》特別指出,嚴禁通過舉債儲備土地,不得通過國企購地等方式虛增土地出讓收入,不得巧立名目虛增財政收入,彌補財政收入缺口。

觀察者網報導,同策研究院研究總監宋紅衛分析,土地出讓金屬於地方政府基金性收入,屬於財政收入範疇,屬於專款專用,不能用來發工資,但是可以用於城市基礎設施建設,保障房建設、棚戶區改造等。

該政策推出對於規範地方政府託底拿地的行爲有一定的影響,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地方國企拿地的壓力。

預計該政策推出之後,拿地企業將以大陸全國性央企以及各地深耕的中小優質民企爲主。

宋紅衛認爲,該政策在短期內可能會導致部分城市的土地市場降溫,直接表現爲土地出讓規模的下降,土地流拍率的上升,但從長期來看,有利於土地市場的健康發展,體現了土地市場市場化調節以及督促地方政府更大力度的因城施策,保障城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