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強東涉性侵豪氣賠4千萬 網揭奶茶妹超慘真相:離婚只能拿5塊

奶茶妹與劉強東。(圖/翻攝自奶茶妹IG/視覺中國CFP)

記者錢玉紘/綜合報導

中國京東電子商城創辦人兼CEO劉強東去年身陷性侵疑雲被害人劉靜堯提出民事訴訟電話聽證會(Telephone Motion Hearing)於當地時間13日下午4點半舉行,訴訟仍在繼續。中國知名網紅顧穎瓊博士就揭露,劉強東願意賠償受害者1000萬元(約臺幣4400萬元),但其妻「奶茶妹」若是要離婚的話,只能拿到5塊錢

去年8月31日,已婚的劉強東被爆出性侵21歲的女大生,還一度被關押在明尼蘇達州監獄中,最後刑事部分獲得不起訴。根據明尼蘇達州法院的安排,劉強東涉性侵案於13日下午4點半舉辦聽證會後,明年1月7日和28日,將再將舉行兩場聽證會,而女方不會參加,交由律師處理。

顧穎瓊博士在其微信公衆號上發表的文章指出,美國警方公佈劉強東涉嫌性侵案149頁檔案以及其接受偵訊的30分鐘錄音,劉強東稱,劉靜堯主動邀請他去公寓,二人在車上親吻撫摸,到公寓後女方還幫他洗澡。女方則強調「鴛鴦浴」是媒體加油添醋,劉還說可以賠償1000萬元,但是不會道歉。

顧穎瓊指,「劉強東爲了兩分鐘的快樂,願意付出1000萬的代價,要知道奶茶妹妹可是和劉強東簽了婚前財產協議,要是離婚可能就只有五塊錢(約臺幣22塊)的分成。」他還自行推測,劉強東與被害人之間也許是一場誤會,劉靜堯當時可能是說「Dong(指劉強東)Stop」,而劉強東誤以爲女方在說「Don‘t Stop」(不要停)。

顧穎瓊最後分析,劉強東一案可以總結出3點,就是這個人「自己過去太張揚高調、不常參加公司管理、貪圖享樂,認識了很多無用朋友」。但不管如何兩分鐘1000萬這樣的事情,也只有土豪做得出來。

另外,受害女子劉靜堯近期接受《紐約時報》專訪指出,她在事件爆發後受到大量網友謾罵指責,感到無能爲力,不管是轎車或叫外賣都要用假名,還一度想自殺,承受極大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