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狗憑空消失 疑被街友煮湯吃下肚

高市動保處人員在廢棄工寮內發現1鍋肉湯,疑似是狗肉,已帶回檢驗。(高市動保處提供)

高市動保處在工寮外也發現1具右後腿支解的狗屍。(高市動保處提供)

高雄愛狗人士近來發現大寮區流浪狗變少,追查發現疑似被街友宰來吃,高市動保處獲報查緝,在鳳屏二路廢棄工寮內發現1鍋不明成分肉湯,及1具右後腿被支解的狗屍,警方已介入尋找這名街友下落,若證實殺狗,恐面臨2年以下徒刑。

高市動保處15日下午接獲1名愛媽檢舉,說幾位愛狗人士平時熱心在大寮喂流浪狗,最近卻發現狗兒數量突然減少,深入追蹤鎖定鳳屏二路1處廢棄工寮,實地察看竟發現內有狗屍,趕緊通報動保處介入處理。

動保處人員到場,在屋內桌上發現1鍋疑似狗腿骨頭肉湯及4個項圈,屋外還有1具缺少右後腿的狗屍,當場將這些證物帶回,並採集肉湯樣本送檢驗鑑定動物種別,預計10天至2周內即可獲知結果。

附近鄰居表示,工寮是1名街友棲身之所,但他平時行蹤不明,有時好幾天都沒劍到人;由於現場跡證明顯觸犯動保法、高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已涉及刑責,警方正協助追緝街友下落,以釐清案情。

挺身通報的愛媽事後在臉書描述過程,指前晚遇到2位外勞想抓狗,追也追不上,沒想到後來又發現街友吃狗慘況,「毛孩以爲曾經喂他們吃飯的當地流浪漢是好人、毛孩以爲流浪漢是愛牠們的」、「幹XXX的,讓人憤怒與傷心」。

高市動保處長葉坤鬆指出,動保法第12條第3項規定,宰殺犬貓或販賣、購買、食用或持有其屠體、內臟或含有其成分的食品,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20萬元、200萬元以下罰金,呼籲民衆切勿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