溜冰女教練單戀竟悶死13歲女學生 「手心寫3字」裝殉情反露餡

圖文/鏡週刊

2004年,臺中市1名溜冰女教練吳宜樺單戀未成年女學生感情不被接受,竟狠心騙女孩服下安眠藥、將她悶死,之後在死者手心寫下「情」「和樺」,並在車內割腕、燒炭營造殉情假象。不過,警方發現,3個字的力道筆順相同,還在車內搜出藍波刀、童軍繩,加上在吳女電腦發現做案計劃關鍵證物,最後戳破謊言,女教練最後遭判刑17年定讞。

女教練吳宜樺先被送醫急救,而警方趕抵現場時,後座的A姓少女已經氣絕身亡,張承瑞說:「警方在車子裡找到安眠藥、童軍繩、藍波刀,可是,數日後吳宜樺稍微清醒,他到醫院製作筆錄,吳女聲稱兩人殉情,但她的說法,警方壓根不信」。

張承瑞表示,若兩人說好要殉情,何必準備藍波刀與童軍繩、安眠藥?更啓人疑竇的是,死者掌心寫了「情」、「和樺」,字跡一看就是被寫上去的,女教練爲了製造殉情假象,故佈疑陣反而漏餡

殉情的謊言被拆穿,吳宜樺開始埋伏筆,預備脫罪,她誤導警方說:「我騙A女吃了安眠藥,自己也吃了,然後緊緊擁抱心愛的她,接着我迷迷糊糊睡着,醒來後,她已經被我用胸部悶死」,但此說法遭法醫高大成駁斥。

張承瑞說,吳宜樺殺害女學生心狠手辣,要殺自己卻下不了手,而且一再誤導警方,往「誤殺」或殉情不成方向偵辦,但警方認爲,這是不折不扣的謀殺案!爲了讓她「一槍斃命」,警方搜索其住處,找到電腦裡的作案計劃,還有吳宜樺寫給自己父母、A女父母的遺書,這些資料,成爲警方最後突破吳宜樺心防有力證據她,坦承預謀殺人,只因女學生既不接受她的感情,又不願跟她一起死,她就下手殺害對方

但吳宜樺堅持「胸部悶死說」,一審輕判14年,臺中高分院二審時,法官不採其說法,採高大成的驗屍報告,認定她先用童軍繩勒少女,再用手、小枕頭摀住死者口鼻,活活悶死少女,加上吳宜樺始終沒有與家屬達成和解,因此重判17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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