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e要點「同意」才能繼續用…退休教授「斷訊」失500好友名單 提告結果曝

▲鄭姓教授不滿Line要用戶同意隱私權政策才能用,害他因「不同意」損失好友名單,提告求償10萬。(圖/記者林悅攝,示意圖)記者羅志華臺北報導臺灣科技大學專利研究所鄭姓教授,不滿通訊軟體Line自2018年9月間,要求用戶必須「同意」新的隱私權政策,才能繼續使用通訊功能,害他因「不同意」,而失去了先前的對話紀錄、500名好友聯繫方式,對Line提告要求提供先前的紀錄、向他報告個資給誰看了、看了甚麼,並求償10萬元,北院日前判他敗訴。

鄭教授認爲,Line沒讓用戶有「不同意」的選項,更沒告知要是不同意,有沒有其他應變措施,害他原本進行中的公務羣組交流被迫中斷,甚至被朋友誤會怎麼都不回訊息,除了要求Line提供,自2012年起他在Line上的紀錄外,另外再要求10萬精神撫慰金

Line表示,他們早在2019年5月間,就已同意提供紀錄,但鄭教授不願提供身分證件證明門號持有人,他們也無法在沒確認的情況下,提供資料給他。

法院認爲,依《個資法》,鄭教授應先證明爲門號持有人,Line才能將資料給他,但鄭教授即使在審理中,也不願意補上證件證明,在無法證明爲門號持有人的情況下,要求均不合理,判他敗訴。腦公!你不可以賴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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