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姿妙涉貪案 地院將開審理庭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案最快8月底一審宣判,藍營表示「有信心」。記者戴永華/攝影

林姿妙涉嫌違法核發農地農用證明、特殊洗錢等,2022年被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特殊洗錢、僞造文書等罪起訴,同案被起訴者包含縣府官員、羅東鎮公所人員共15人;宜蘭地院去年9月開始連開13次準備庭,調閱多次偵訊光碟,近日調查完畢,將開審理庭。

根據地方制度法第78條、82條,林姿妙若一審被判犯貪污治罪條例,處有期徒刑,內政部將停止其職務,由副縣長代理,二、三審改判無罪可復職,判刑確定纔會解職,若解職時任期不到2年將辦補選,超過則由中央派員代理;考慮到今年12月任期就滿2年,幾乎可以肯定不會有補選。

綠營人士指出,目前黨內重心放在5月26日主委選舉,對林姿妙案的一審判決不是太關心,畢竟補選機率太低,就算中央要派員代理,也是判決確定後的事;不過,一審結果會影響藍綠陣營士氣及選戰攻防,對2026仍是不可忽略的因素。

另外,林姿妙的小兒子林澤民去年9月遭人爆料性侵前女友,女方昨再爆林透過黑道、民代出面向她施壓要求和解。林姿妙迴應,子虛烏有,已向對方提告;林澤民也發聲明並出示對話截圖,證明雙方是男女朋友交往,相信司法會還他清白。

林的委任律師陳俊廷說,當時雙方是在交往狀態,事發後仍有許多親密互動,包括與友人聚餐、前往運動中心運動,與一般情侶無異,若依陳女指涉當時有侵害行爲的話,不可能有這些親密互動,盼司法機關還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