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炫自曝用人秘訣:不要太快給高薪!

記者楊奇綜合報導

歌手林志炫2013年參加大陸歌唱節目《我是歌手》,憑藉高亢嘹亮的嗓音備受矚目,賽後知名度大開,成爲鎂光燈焦點,49歲的他事業得意,也開始跨足不同領域發展。他16日在微博上自曝最近領悟到用人要領,就是不要一開始就給員工高薪和高職位,這樣「我們的期望值也會比較低」,一番言論引起網友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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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炫在微博上表達對員工僱用的想法。(圖/翻攝自林志炫微博)

林志炫16日在微博上向網友發問,「大家覺得『經紀人』跟『助理』有什麼不同?」他解釋自己和公司老闆在做人事方面規劃,發現底下僱用的人只有1名可以達到他的要求,卻有多名員工領一樣的高薪,對此,他表示或許一開始不要太快給助理等級的人「經紀人」的職稱待遇,「員工高薪卻低就的壓力就會比較小,我們的期望值也會比較低。」之後再視該員工的成長調整薪資和職位,一番言論引起網友熱烈討論。

林志炫微博全文:大家覺得「經紀人」跟「助理」有什麼不同?大老闆跟我要做未來公司人事規劃。目前只有一個人抵得上我們在高薪背後的要求,也讓我領悟到也許一開始就改用助理的薪資及角度找人,不要太快給予經紀人的職稱及待遇,員工高薪卻低就的壓力就會比較小,我們的期望值也會比較低,之後視他的成長再作調整纔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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