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裕紘有串滅證之虞 桃院裁定羈押

農業粉專「Lin bay好油」版主林裕紘,昨天凌晨裁定羈押禁見。 記者黃仲明/攝影

農業粉專「Lin bay好油」版主林裕紘涉嫌自導自演恐嚇案,前天清晨返臺後遭檢警帶回調查,因辯稱常用手機在國外遺失、共犯許哲賓又供述曾被要求刪除通訊紀錄、桃園地方法院認定林裕紘犯罪嫌疑重大,有串、滅證據之虞,昨天凌晨裁定羈押禁見。

林裕紘前天清晨自奧地利返國,桃園地檢署偵訊認爲涉犯行使僞造私文書、未指定犯人誣告及恐嚇等罪嫌,有湮滅及勾串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桃院認爲,林裕紘自陳得知同案被告許哲賓有虛擬帳號管道,許也自陳虛擬帳號來源爲自行創設及不詳友人提供,顯見尚有不明共犯待查;且此種虛擬帳號原就是要避免被追查,足認林裕紘有串證之虞。

另外,許哲賓供稱,林裕紘在事發後曾要求他刪除彼此通訊紀錄,林供稱平常與許聯絡的手機在國外搭火車時遺失,但遺失狀況明顯異於常情,林也自陳使用LINE等軟體與許通話是爲了避免留下雙方通聯紀錄,足認有湮滅證據之虞。

法院認爲,林裕紘犯行對社會安寧造成極大危害,不當耗損司法資源,扭曲人民言論對全國性民生重大議題討論正確性,造成社會人心動盪不安,又有串滅證之虞,裁準羈押禁見。

法院原定前晚八時卅分開庭,但法官認爲林原是恐嚇案告訴人,律師郭羿廷是告訴代理人,全案轉變爲自導自演後,林爲被告,郭替林辯護有角色、利益衝突情形,要求更換律師。桃院等到另位律師從臺北趕到重新閱卷,前晚十時卅分才召開羈押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