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依晨50字迴應舊愛爆性侵 「很久沒有鄭先生消息...」

記者林奕如/臺北報導

林依晨2010年12月被拍到跟圈外人鄭家堯約會戀情因此曝光,她大方坦承,但相當保護戀情,之後感情生變分手。事隔多年,她已經出嫁成幸福人妻,但男方爆出性侵13歲未成年少女丑聞,她透過經紀人50字迴應,表示「很多年未跟鄭先生聯絡」。

▲林依晨前男友遭起訴。(圖/翻攝自林依晨微博、《鏡週刊》)

林依晨2010年底戀情曝光,之後傳出男方鄭家堯無法容忍藝人工作需拍攝親熱戲,加上他裝嫩謊報年齡把43歲說成36歲,導致2人感情生變,她當時正在宣傳電視劇《我可能不會愛你》,對於流言非常感冒,更嚴正澄清「分手不是以上問題,而是演藝圈太複雜,自己的工作又太挑戰人性。」

▲林依晨目前嫁爲人妻,對於舊愛爆性侵作出迴應。(圖/記者周宸亙攝)

事隔6年,林依晨已經嫁爲幸福人妻,男方鄭家堯近日爆出性侵朋友13歲未成年少女丑聞;少女家長接受《鏡週刊》專訪,表示鄭男從2014年開始,不管大人在不在家,即便只有5至10分鐘的時間,都會對女兒Amy伸出狼爪,地點包括車上住處車庫地下室、少女房間等,目前全案已提起公訴。

林依晨透過經紀人表示,「已經很多年未與鄭先生聯絡,也已經很久沒有鄭先生的消息了,我們實在沒有權利立場來回應或發表任何言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