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士傑案逮買車女 帳號遭盜用
檢警追緝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命案槍手,查出作案後逃逸使用的第2輛權利車及1輛機車,都透過一位38歲女子臉書帳號購入,昨在高雄拘提到案,但經認定是別人冒用身分;不過專案小組不認爲已「斷線」,將追查實際買車、出面取車者身分,更擴大調監視器,釐清逃亡用的車輛如何佈設。
臺南市警察局長廖宗山今退休,破案壓力落在下任局長身上,廖昨陪同警政委員林國清拜會市長黃偉哲,外界解讀間接證實林是接班人選,林低調說「謝謝」不受訪;黃偉哲僅說,「一切以內政部警政署派令爲準」。
槍手做案後駕駛1輛本田的權利車逃逸,棄置於南區新建路53巷公有停車場並放火滅證,再換三菱權利車逃亡,丟車在高雄,最後騎機車到高屏交界處;警方抽絲剝繭,第2輛轎車、機車都是38歲女子的臉書帳號購入,在高雄美濃區拘提到案,但她喊冤稱被盜用。
警方調查,雖透過女子臉書帳號買車,實際上以電話聯繫賣家、出面取車都是男性,研判她被冒用名義可能性大,地檢署訊問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