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幫他吸好多 惡鄰自家陽臺抽菸判賠

(示意圖/shutterstock)

一名仝姓男子陽臺抽菸,二手菸就常常這樣飄進了同層鄰居家,被求償10萬元。法院勘驗鄰居的蒐證影片,認定她主張屬實,以仝男侵害李女居住安寧,判決賠償1萬元。全案可上訴。

家住臺北市的李姓女子向法院主張,同樓層的仝姓男子長期在陽臺抽菸,煙味侵入她的住處,讓她暴露於二手煙環境,嚴重影響健康權及居住安寧,求償新臺幣10萬元。仝姓男子則抗辯,李女未證明身體有受何損害,即使煙味飄進李女住處,也難以認定侵害李女居住安寧達情節重大程度

承審法官勘驗李女提供的多段蒐證影片,發現仝姓男子確實於住處陽臺抽菸,而兩戶陽臺相距不遠,且陽臺上方只有格柵,煙味飄散後得以從格柵處侵入李女住處。

判決指出,二手菸是分佈最廣且有害的室內空氣污染物,已被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列爲頭號致癌物質,況且仝男自陳家裡小孩,從不在住處內抽菸,顯見仝男也知道二手菸可對人體造成危害。

此外,李姓女子去年10月起懷有身孕,法官認爲仝姓男子的二手菸侵入李女房屋,已超過一般人可以容忍的範圍,李女主張居住安寧受到仝男侵害,於法有據。

法官衡酌兩造身分地位經濟狀況,及仝男加害情形與造成的影響、李女痛苦程度等一切情狀,日前判仝男賠償慰撫金1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