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綜合報道|更好發揮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顯著優勢——代表委員審議討論代表法修正草案

新華社北京3月7日電 題:更好發揮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顯著優勢——代表委員審議討論代表法修正草案

新華社記者

代表法是規範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代表職權、履行代表義務、發揮代表作用的基本法律。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修正草案)》是十四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的重要議程,出席全國政協十四屆三次會議的政協委員也對代表法修正草案進行了討論。

這是代表法自1992年通過施行以來第四次進行修改。修正草案從充實總則部分規定,拓展和深化“兩個聯繫”制度機制,完善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設、代表在閉會期間的活動、代表執行職務的保障等有關規定,完善代表議案建議辦理機制等9個方面作出修改。

“修改好代表法,對於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充分發揮人大代表作用意義重大。”十四屆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清華大學法學院院長周光權代表表示,草案對完善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設、提供履職保障、辦理代表議案和建議等重要內容進行修改,及時總結了新時代人大工作的實踐經驗,將極大提升人大代表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水平,推動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行穩致遠。

雲南省楚雄州委書記張子建代表認爲,修改代表法,對於保障代表依法履職盡責,保證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在國家工作中得到全面貫徹和有效執行,具有重要意義。

密切國家機關同人大代表的聯繫、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羣衆的聯繫,是黨中央的明確要求,也是加強和改進代表工作的一個重要舉措。此次修法一大亮點,是在拓展和深化“兩個聯繫”制度機制方面增加了內容,充分發揮各級人大代表作爲黨和國家聯繫人民羣衆的橋樑作用。

在甘肅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副廳長黃寶榮委員看來,此次修法亮點突出,既明確國家機關聯繫代表的原則要求,又增加規定,要求縣級以上各級人大常委會、鄉鎮人大主席團應當密切同代表的聯繫;同時,完善“一府一委兩院”聯繫代表制度,根據本級人大常委會的統籌安排,邀請代表參與相關工作和活動,聽取代表的意見和建議,讓各方對代表意見更加重視。

“這次修改強調豐富人大代表聯繫人民羣衆的內容和形式,能指導我們基層代表更好聽取和反映人民羣衆的意見和要求。”重慶市巫山縣竹賢鄉下莊村黨支部書記毛相林代表介紹,在下莊村,通過院壩會、調研走訪、“代表活動日”等形式,多渠道彙集羣衆心聲。去年他接待羣衆近百人次,向鄉黨委政府提出多條建設性意見。

此次修法結合近年來的實踐做法,進一步規範代表在大會閉會期間的活動,增加了可以根據地域、領域等組成代表小組實施的路徑。

“人大代表在大會會議期間的工作和閉會期間的活動,都是執行代表職務。閉會期間應該成爲人大代表密切聯繫羣衆的重要時機。”南京醫科大學藥學院黨委副書記、院長韓峰代表認爲,單個代表專業能力有限,而代表小組能整合集體智慧,破解履職瓶頸。他建議創新發展代表小組工作模式,更好發揮代表小組職能。

代表委員們表示,此次修正草案進一步修改和完善了對代表執行職務的保障有關規定,有助於激發代表履職積極性,營造支持代表工作良好氛圍。

對於修正草案中規定的身體殘疾或者其他行動不便的代表執行代表職務時,有關部門應當根據需要給予必要的幫助和照顧,中國殘聯副主席王永澄代表印象深刻。作爲十四屆全國人大代表中唯一的盲人代表,他用手“閱讀”了盲文版政府工作報告,還收到全國人大爲他準備的盲人專用文具,方便會議期間履職使用。

“代表法的修改,讓殘疾人代表感受到‘摸得着’的民主,‘看得見’的幸福,爲更多殘疾人代表深入基層、傾聽民聲,解決了後顧之憂。”王永澄說。

知乎創始人兼首席執行官周源委員表示,修正草案明確可以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建立健全代表履職網絡平臺,爲代表履職學習等提供便利和服務。他建議,將修改後的代表法納入代表培訓的基本科目,不斷增強代表的使命感、責任感、光榮感。

“完善代表執行職務的保障有關規定中,有一條專門提出加強代表履職宣傳工作。”國網無錫供電公司電纜運檢中心主任何光華代表認爲,通過多種方式宣傳代表依法履職、發揮作用的典型事蹟,不僅能展現代表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的生動實踐,還將激發更多代表主動履職的熱情。(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