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時間|民營經濟促進法立法成兩會焦點議題,代表委員建議着力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困難、實施公平統一的市場監管制度

財聯社3月9日訊(記者王全寶 張玉虹)3月5日,全國兩會政府工作報告有關民營經濟的論述頗多。

其中政府工作報告提到要“激發各類經營主體活力。國有企業、民營企業、外資企業都是現代化建設的重要力量”“爲各類所有制企業創造公平競爭、競相發展的良好環境”“提高民營企業貸款佔比、擴大發債融資規模,加強對個體工商戶分類幫扶支持”等內容,引發代表委員廣泛關注。

3月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更是進一步提出,2024年將圍繞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制定民營經濟促進法等。

當前,中國經濟處於“三期疊加”的特殊階段,經濟下行壓力陡增,民營經濟發展狀況良好與否更顯得尤爲重要。

根據市場監管總局發佈的數據,截至2023年9月底,全國登記在冊民營企業數量超過5200萬戶,民營企業在企業總量中的佔比達到92.3%。

推動民營經濟立法不僅有利於穩定預期,更是可以推動經濟結構的調整和轉型升級,有效地推動就業增長,帶動地方經濟增長,促進城鄉發展平衡。

3月9日,全國人大代表、上海市工商聯副主席、威達高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長周桐宇在接受財聯社採訪時認爲,通過立法保障民營企業的合法權益顯示了國家支持民營經濟發展莊嚴承諾,能夠極大提振民營經濟發展的信心。

同樣,3月9日,全國人大代表、民建中央副秘書長蔡玲在接受財聯社專訪時則建議,加快推出《民營經濟促進法》,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製度保障,從根本上解決民營企業最關心最現實最直接的切身利益問題。

在蔡玲看來,要建立拖欠賬款常態化預防和清理機制,着力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困難,進一步放開市場準入,實施公平統一的市場監管制度等。

着力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困難問題

有調查顯示,18.1%的企業反映現金流緊張。應收賬款拖欠是現金流緊張的主要原因。33.3%的企業反映應收賬款增加。有的企業出現“賬款倒掛”,自己採購用現金或短期賬款,卻要承擔中長期賬款拖欠,訂單越多越走向破產的邊緣。

對此,蔡玲建議:“全面排查中小企業賬款拖欠情況,持續開展專項清理行動,推動政府部門、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帶頭清欠,適時啓動督查。強化失信懲戒,建立拖欠賬款信息披露機制。加強大型企業、上市公司逾期未支付中小企業賬款情況的信息披露,對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典型案例予以曝光,起到警示效果。對於罰沒收入要消除監管盲區,罰款時有法可依、透明執法、降低地方罰款動力。”

在蔡玲看來,融資結構性失衡導致金融資源進入中小企業受阻,應着力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問題。

蔡玲建議加大支持力度,推動民間投資增長。通過政策執行優化確保民間投資的確定性和安全保障,以便激活民間投資。完善社會資本投融資合作對接機制,既爲民間投資項目與金融機構搭建銜接平臺,也爲民間投資有序退出規劃好路徑。鼓勵民間投資基金參與盤活存量資產,提高其參與基礎設施項目的便利度。

“可以利用大數據等金融科技手段解決融資難題。努力實現銀企信息有效對接,讓銀行面向企業需求,提供更多樣的信貸產品,推動普惠小微信用貸款佔比提升。爲製造業中小企業提供過渡性優惠貸款,爲現有的臨期貸款提供相對彈性的還款期限。”蔡玲補充說。

同樣,全國人大代表周桐宇也認爲,立法既要關注民營企業融資環境的改善,對民營企業予以稅收優惠、財政補貼、貸款貼息等方面的政策優待,又要壓實相關行政部門的職責,完善現行貸款審批程序,建立適合民營企業的授信體制,以滿足民營企業發展的實際需求。

立法保障民營企業公平參與市場競爭

中小微企業是民營經濟的基石,將中小微企業的向好發展和收益提升設定爲考覈標準,對任何企業一視同仁,保持競爭中性原則,助力其高質量發展。通過深層次的改革,更能解決問題的優化營商環境的政策,把平等對待落到實處,讓民營企業感受到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環境。

財聯社統計,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民建中央副秘書長蔡玲,全國政協委員、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監事長呂紅兵,全國人大代表、傳化集團董事長徐冠巨,全國人大代表、富通集團董事長王建沂,全國人大代表、上海市工商聯副主席、上海市浙江商會女企業家聯誼會會長、威達高科技控股董事長周桐宇等代表委員在今年兩會亦做了關於民營經濟促進法相關的提案和建議。

爲解決中小微民營企業面臨的融資難題,周桐宇建議可以借鑑國外經驗,“美國頒佈了《JOBS法案》和《小企業法》等相關法規,設立小企業管理局,構建了中小微民營企業的融資法律體系。日本則通過制定《中小企業基本法》,對金融、稅收等方面作出明確規定,以立法方式確立中小微民營企業在國家經濟發展中的基礎地位。德國在《國家工業戰略2030》中明確提出,要提高中小微民營企業在關鍵行業的參與度,通過降低稅率、減免稅收等手段,激勵中小微民營企業加大研發投入。”

此外,在全國人大代表周桐宇看來,立法保障民營企業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在維護和促進市場公平競爭方面,針對政府採購、招投標等領域的隱形壁壘開展清查整頓行動,保障民營企業公平參與市場競爭。“通過立法保障民營企業平等使用生產要素,降低民營企業市場準入門檻,破除投融資等環節的制度性障礙,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營造統一、公平、競爭、有序的市場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