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中小企業融資難題 促進中小企業發展

新聞發佈會現場

新甘肅客戶端12月7日訊(新甘肅·每日甘肅網記者鄒明敏)今天上午,省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佈會,介紹《甘肅省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意義、主要內容及亮點特色等有關情況。

《甘肅省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條例》自2009年8月1日施行以來,在激發我省中小企業創新活力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着上位法的修訂和我省經濟社會發展,有關內容已不能完全適應新的形勢和發展的需要。爲緊扣中小企業發展的新趨勢、新要求,2021年9月29日,甘肅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於11月1日施行。

本次《條例》修訂由原先的8章44條擴充爲10章63條,在財稅支持、融資促進、創業扶持、創新發展、市場開拓、服務措施、權益保護、法律責任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規定。把破解中小企業融資難題作爲重點內容,制定了融資導向、融資機制、直接融資、信貸支持、信用擔保、徵信金融、保險業務等條款,引導金融機構積極服務實體經濟。同時,規定“發生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造成中小企業損失影響生存時,應當及時採取稅費減免、房租減免補貼等措施予以扶持”。

《條例》也更加突出創業支持,推動完善創業扶持政策措施,推進創業載體建設,就中小企業稅費優惠、用地保障、便利企業登記和市場退出等作了規定。

《條例》修訂過程中堅持問題導向,迴應企業訴求,力求提出措施更有操作性,更能解決突出問題,爲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提供法治保障。

針對中小企業反映的服務體系不健全、專業服務機構發展滯後等問題,《條例》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通過多種形式爲創業人員提供法律法規政策諮詢和公共信息服務。

《條例》鼓勵中小企業推進技術、產品、管理模式、商業模式等創新,提高自主創新能力;鼓勵支持中小企業增加技術創新投入,推動以信息技術爲主的新技術應用等。

《條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促進中小企業發展資金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安排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及時公佈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稅收優惠政策;優化稅費辦理程序,對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實行緩徵、減徵、免徵措施。

《條例》提出,引導中小企業與大型企業協作配套和協同創新,建立健全大中小企業的產業鏈協同發展機制,鼓勵發展電子商務等,加快構建我省中小企業融入和適應以國內大循環爲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

針對一些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大企業拖欠中小企業款項問題,《條例》規定“機關、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不得要求中小企業接受不合理的付款期限、方式、條件和違約責任等交易條件,不得違約拖欠中小企業的貨物、工程、服務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