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熱評㉕丨建議加大網暴懲治力度,依法問責更要及時干預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致公黨中央擬提交《關於治理網絡暴力,打造清朗網絡環境的提案》,建議加大懲治力度,完善相關法律中的反網絡暴力條款,並就預防和懲處網絡暴力等作出具體化、明確化、體系化的規定。

近年來,在不少網絡熱點事件中都能看到網絡暴力的影子。扣帽子、掄棒子、帶節奏……網絡暴力以謾罵攻擊爲主,輕則逾越道德底線,重則踐踏法律紅線,不僅嚴重污染了網絡空氣,甚至還會成爲新聞事件當事人“無法承受之重”。

作爲網絡時代的一大“公害”,網絡暴力爲什麼難以根治?致公黨中央在提案中列舉了“五難”:查證難、預判難、投訴難、維權難、懲治難。網絡雖然是虛擬的,但網絡暴力給人造成的傷害卻是真實的。然而,“五難”的普遍存在使不少遭受網暴的受害者“知難而退”,甚至讓施加網暴者更有恃無恐。

衆所周知,網絡暴力的門檻很低,殺傷性和破壞性很大。而且網絡暴力的破壞性往往會隨着時間流逝無限放大——相關環節發現和介入得越晚,越容易造成嚴重後果。

爲此,致公黨中央建議,統籌健全刑法、行政法、民法及其相應的訴訟法中“反網絡暴力”法律條款,並提供了兩種方案:一方面,在侮辱、誹謗罪中增加“情節特別嚴重”的量刑檔次,提高法律威懾力;另一方面,將網絡侮辱、誹謗犯罪作爲公訴犯罪,藉助公權力幫助受害人及時維權。

從打擊網絡暴力的角度看,依法嚴懲的重要性無需贅言。不過,從網絡暴力的變化過程來看,既要加強事後追責,更應加強事中干預與事前預防。由此,不得不提到網絡平臺的責任。關於網絡暴力的“五難”中,四項可能都與網絡平臺有一定關係:“預判難”考驗了網絡平臺的安全意識與能力,“查證難”“投訴難”“維權難”暴露的則是網絡平臺的溝通響應機制仍存梗阻。

實際上,在網絡暴力愈演愈烈的過程中,網絡平臺掌握着數據和信息。但由於缺乏處置網絡暴力的法律權限,網絡平臺一般扮演收集和傳遞信息的角色。如此不僅增加了公衆維權的難度和成本,而且難免會貽誤干預網絡暴力的最佳時機。

2023年7月7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佈《網絡暴力信息治理規定(徵求意見稿)》,首次對網絡暴力信息作出明確定義,同時對平臺提出了相應要求。其中,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者發現侮辱謾罵、造謠誹謗、侵犯隱私等網絡暴力信息的,應當採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限制傳播等處置措施。

整治網絡暴力不僅是一個法律問題,同時也是一個社會問題。在完善法律規定、加大打擊力度的同時,網絡平臺也應該積極承擔起預防和打擊網絡暴力的主體責任。一方面,加強內容審覈管理,築牢“防火牆”;另一方面,加強不同網絡平臺之間的信息共享和合作機制,形成打擊網絡暴力的合力。

營造風清氣正的網絡環境,不僅是維護網絡安全、保障公共利益的需要,也是互聯網行業健康發展的關鍵。強化法治力量、明確平臺責任,才能剔除網絡表達中的暴力因子,守住網絡文明的底線。

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趙志疆

編輯 趙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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