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史話-讓毛澤東痛心的古寧頭戰役 金門始終是焦點所在(五)

1949年「古寧頭戰役」參戰老兵秦志榮在壁畫上簽名,見證一段國共激戰史實。(本報系資料照片)

古寧頭北山播音牆,至今仍向對岸廣播「小鄧」歌曲。(本報系資料照片)

「古寧頭戰役」共軍遺族赴金門安岐村,在「萬軍營」前獻花致敬。(本報系資料照片)

金門戰役紀事本末

附屬島嶼的居民,仍然將自己歸屬於「金門縣」而不是「南安縣」。

抗日戰爭爆發後的1937年仲秋間,日本寇國佔領臺灣、掠奪金門之時,雖佔據了「金門」本島,但金門縣的幾個附屬島嶼,卻始終牢牢地掌握在我中華手中。

金門縣政府以及其治下的子民們,大都隨着縣政府,暫遷於大嶝島上,並在大嶝島至金門的這個狹小海域裡,不斷地襲擾、攻擊日寇侵略者和強盜,這種抗爭與大陸的抗日戰爭一樣,長達整整8年。直到抗戰勝利後的1945年10月25日光復迴歸,金門縣政府才重新由大嶝島遷回金門本島。

大、小嶝島、是金門縣屬的第七管轄區,所佔行政區劃爲金門縣9個行政鄉的3個鄉;人口2萬餘人,佔金門縣人口的4分之1。

心理歸屬於金門縣

1949年10月9日,大、小嶝島自蕭鋒率領28軍登陸作戰取得完勝從國民黨手中解放後,從此大、小嶝島與金門本島形成了對峙,島上3個鄉屬地、2萬餘子民,也隨之與金門本島上的國民黨縣政府脫離了「治」與「屬」的關係。這一現狀,隨着金門戰役開始直到今天,沒有發生改變。

大、小嶝島等諸附屬島嶼的歸屬問題,在1949年10月以後的前後8年時間裡,這幾個佔有金門縣行政區域3分之1,人口占金門縣4分之1的附屬島嶼,始終無法得到「屬」與「治」的落實。大陸方面也沒有將其劃歸到任何他縣的「屬」與「治」範圍,而是一直由廈門的軍管處來代爲管理。

直到1957年以後,鑑於大陸與臺灣「分隔」已近10年的現實,不可能在短期內得以解決,福建省政府報請中央政府批准,這纔將大、小嶝島等島嶼的管轄權,暫時由南安縣來「代管」,其目的,實乃是要將這三個鄉所屬的大、小嶝島等島嶼,在金門戰役結束之後,再將它們「完璧歸趙」於金門縣。

隨着金門戰役的延宕和南安縣「代管」,大、小嶝島存在着種種不便與不合理,大陸政府在尚未看到金門戰役有結束之期的情況下,遂又將大嶝島等島嶼,劃歸到同安縣的縣屬與治屬範圍。

然而,大、小嶝島的歸屬,與傳統意義上的「名至實歸」存在着許多差別,因此,在人們的心理上、情感上、習俗上、習慣上,時至今日,大、小嶝島等附屬島嶼的居民,仍然將自己歸屬於「金門縣」而不是「南安縣」。

在金門戰役登陸作戰以後所延宕的島嶼爭奪、互爲轟炸、砲擊金門、飛彈恫嚇等戰鬥中,圍繞的始終都是「金門本島」這個核心,其爭奪的話語權,不管是海峽兩岸的領袖,還是國共雙方、中美之間的齟齬與鬥爭,「金門」也始終都是其焦點。

大嶝島、小嶝島沒有完璧歸爲金門縣,臺、澎、金、馬沒有完璧歸爲「一統」大陸的殘酷現實,都爲這場金門戰役還在延宕提供了證據,亦是金門戰役未曾結束的最現實、最具有說服力的實證。

由此,有了我們對金門戰役不同階段的不同於以往大陸與臺灣的劃分。我們將金門戰役劃分成:起始、發生、延宕、演變等階段,又以頒發的作戰命令爲準繩,具體做以下諸階段性的細化。

第一階段:掃清金門外圍的戰鬥與大、小嶝島的解放(1949年9月17日至10月17日)。金門戰役的始發階段,是附着在「漳廈戰役」準備和實施過程之中的:「漳廈戰役……預定分爲兩個作戰階段……第二階段殲滅廈門、金門島上之敵」「以第28軍攻取大、小嶝島,並做攻金門的準備,待攻佔廈門後,再打金門」

「9日傍晚6點30分……至10日24時……勝利解放大嶝島」「10月10日,28軍與29軍1部(此一部爲劃歸28軍指揮)先後渡海攻戰大、小嶝島,殲敵3個多團」,這個登陸作戰的過程,以解放金門縣轄下的大、小嶝島3個鄉地域、所佔人口4分之1的比例,得以完勝爲結局。

砲擊目的在於解放

在「解放廈門」的過程中,第28軍擔負的作戰任務,爲配合「廈門戰役」的側翼砲擊作戰。此作戰目的,雖僅爲「以少量砲火牽制金門國民黨軍」「以砲火壓制金門進行牽制」等,並未參與攻打廈門的「登陸」作戰,但「砲擊金門」的最終目的,都是在「發現金門守軍增援廈門或準備撤逃」時,隨時準備「立即對金門發起攻擊」並以奪取金門本島、解放整個金門縣爲最後之目的。

金門戰役的前期階段,即攻佔「大、小嶝島」和「鉗制金門守敵」的這個最初時期,實乃是包含在整個「漳廈戰役」當中,所取得的一個完全勝利的過程。如此,也就清晰地表明瞭,整個金門戰役除了「金門本島」的登陸作戰失敗外,其前段的「大、小嶝島」登陸作戰,以及策應廈門解放的「砲擊金門」是爲一個整體。

這個前段的戰役,不僅以完全勝利的姿態,解放了金門縣轄下的3個鄉2萬人,更讓「金門本島」登陸作戰的監視前哨、起渡發航的地點等,往前邁進了一大步,併爲金門戰役後續延宕的「砲擊金門」等過程,起到了最爲實用的鋪墊作用。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