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手勒索綠能廠商!前麥寮鄉長、前臺西鄉鄉長丈夫遭起訴
雲林地檢署蒐證2020年2月間民衆在麥寮鄉後安村抗議達德風機設立案。(本報資料照片/雲林地檢署提供)
前麥寮鄉鄉長蔡長昆、前臺西鄉鄉長之夫丁文彬涉嫌勒索綠能廠商達德集團案,今年6月間遭檢方搜索,雲林地檢署偵查終結,以貪污治罪條例起訴蔡長昆、以恐嚇取財罪嫌起訴丁文彬。
雲林地檢署23日指出,達德集團2018年11月獲經濟部能源局核發許可以允能公司名義設置雲林縣離岸風力發電廠,預計在麥寮鄉設置至少8支風機、臺西鄉至少2支風機。
因與當地居民回饋金、賠償等問題,達德集團自2019年6月、7月間,在麥寮鄉、臺西鄉風場陸續遭受居民抗爭,影響下包商打樁工程,達德面臨1個月損害約4305萬元,停工日數越長損失越高。
雲檢表示,蔡長昆憑藉其爲時任麥寮鄉長,假藉陸域風電案施工導致民衆抗爭之理由,發文命達德集團停工;陳姓廠商藉機向達德集團索討管路工程;丁文彬則憑藉其爲時任臺西鄉鄉長林芬瑩配偶身分,多次向達德集團員工恫稱不得施工。
雲林地檢署說,達德集團負責人王雲怡心生畏懼,爲免損害持續擴大,由她及潘姓員工商請時任雲林縣議會沈姓議長出面協調,2020年5月間蔡長昆、丁文彬、王雲怡等人在沈家見面,席間蔡長昆、丁文彬要求王雲怡給予以1支風機40萬元計算之利益,麥寮鄉有8支風機計320萬元、臺西鄉有2支風機共80萬元,由於王雲怡因未準備現金,由鍾姓包商代墊支付,再由達德集團下包公司回補給鍾,陳某因資格不符合未取得工程而未得逞。
本案於今年6月間由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段可芳指揮調查局彰化縣調查站、雲林縣調查站、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搜索蔡長昆及丁文彬住處,經偵查終結,檢方認蔡長昆涉嫌貪污治罪條例之藉勢、藉端勒索財物罪嫌;丁文彬涉嫌刑法恐嚇取財罪嫌;陳姓廠商南涉嫌刑法恐嚇得利未遂罪嫌,本月20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