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結車疑未保持安全距離 釀5車追撞事故1人輕傷

國道3號北上44.8公里處今(6日)上午8時許傳出5車追撞事故。(翻攝)

國道3號北上44.8公里處今(6日)上午8時許傳出5車追撞事故。(翻攝)

國道3號北上44.8公里處今(6日)上午8時許傳出5車追撞事故。(翻攝)

國道3號北上44.8公里處今(6日)上午8時許傳出5車追撞事故。(翻攝)

國道3號北上44.8公里處今(6日)上午8時許傳出5車追撞事故。(翻攝)

49歲伯姓男子今(6日)上午8時許,駕駛聯結車運送裝有塑膠粒的槽罐行經國道3號北上44.8公里處、土城路段,疑因未保持安全距離,追撞前方的公車、大貨車及2輛自小客車,事故釀成1人輕傷送醫,槽罐翻落地面、塑膠粒四散,一度造成車潮回堵至少2公里,警方已將事故排除,詳細車禍原因待進一步釐清

據悉,聯結車運送裝有塑膠粒的槽罐行經國道3號北上44.8公里處、土城路段,疑因未保持安全距離先撞上前方的公車及大貨車,由於衝擊力道相當大,公車再度往前推擠撞上另一輛自小客車,另外,聯結車上的槽罐也因劇烈撞擊翻落地面,砸中一旁的自小客車。

國道警察獲報立即前往疏導,由於槽罐佔據路面現場共封閉北上4車道,僅剩下路肩可通行,車潮回堵至少2公里,公車上1名女乘客頸部不舒服,送往土城醫院急救,所幸意識清楚並無大礙。警方指出,車禍於上午10時許排除,車潮已恢復順暢,5名駕駛酒測值爲零,詳細車禍原因待進一步釐清。

國道警察也呼籲,用路人行車應隨時與前車保持適當之安全距離及注意前方車輛動態;依《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規定,車輛行駛高速公路或是快速道路的行車安全距離,小型車車速除以2、大型車爲車速減20公里,違者可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2款規定,開罰3000至6000元罰鍰並記違規點數1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