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航空提10大改革 自願下機賠償上限升至1萬美元

聯合航空承諾:

o 執法僅限處理涉及安危及保全的情況。

o 除非安危或保全受到威脅,否則不會要求已經登機的顧客非自願性放棄機位。

o 將提高自願下機賠償金的上限至最高10,000美元。

o 成立專爲顧客解決問題的團隊,向地勤人員提供創新解決方案,例如:使用鄰近機場、其他航空公司或地面交通運輸,以協助顧客到達最終目的地。

o 確保機組人員搭乘聯合航空航班,必須在飛機起飛前60分鐘完成訂位。

o 爲員工提供額外的年度訓練。

o 建立一個徵求顧客自願更改旅遊計劃的自動系統。

o 減少機位超賣。

o 賦予員工權力,以便適時解決顧客服務事宜。

o 簡化處理永久遺失行李時的繁複手續,並對遺失行李的顧客採用「無條件信任」的政策。

上述提及的部分政策即刻生效,其餘政策將於今年內陸續實施。有關在3411航班上發生的事件及聯合航空推行的改革措施細節,可參閱united.com/CustomersFirstHK。

聯合航空公司首席執行官奧斯卡.穆諾茨(Oscar Munoz) 表示:「每一位顧客都應獲得最優質服務以及最大程度的尊重兩個星期前,我們未能達到以上標準,對此我們深表歉意。但是,行勝於言,今天,我們作出具體且具意義的行動,以修補本次事件所帶來的傷害,同時確保類似事件不會再次發生。」

奧斯卡.穆諾茨補充:「我們的調查報告顯示當日很多事情出了問題,但是有一點很明確:我們的政策不符合我們的價值觀,而程序影響了我們做正確的決定。這是我們聯合航空全體員工的轉折點,我們希望成爲更好,更以顧客爲本的航空公司。顧客是我們所有工作的中心,而這些改革措施正是我們再次取得他們信任的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