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網路代購走私煙品 2嫌雖不起訴恐遭高額裁罰

警方出動警犬隊緝煙犬「樂樂」、「可樂」協助蒐證,鎖定犯嫌位於新北市中和區、淡水區兩大倉庫。(圖/警方提供)

警方出動警犬隊緝煙犬「樂樂」、「可樂」協助蒐證,鎖定犯嫌位於新北市中和區、淡水區兩大倉庫。(圖/警方提供)

警方出動警犬隊緝煙犬「樂樂」、「可樂」協助蒐證,鎖定犯嫌位於新北市中和區、淡水區兩大倉庫。(圖/警方提供)

警方出動警犬隊緝煙犬「樂樂」、「可樂」協助蒐證,鎖定犯嫌位於新北市中和區、淡水區兩大倉庫。(圖/警方提供)

警政署保三總隊刑大網路巡邏時發現2名犯嫌利用臉書、抖音、IG、X(原Twitter)等社羣平臺成立煙品代購社團,於新北市中和區及淡水區倉庫內,緝獲私劣煙品109,937包,加熱煙6,540包,全案訊後依違反《菸酒管理法》將2名犯嫌移送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保三總隊表示,去年於網路巡邏發現,有民衆在臉書、抖音、IG、X(原Twitter)等社羣平臺成立煙品代購社團,公然違法在網路販售走私煙品及對人體造成損害之劣煙,由於價格實惠,已成爲北臺灣網路最大私劣煙銷售通路。

經警方調查,發現犯嫌以進口少量合法煙品,另自非法管道取得大量走私煙方式,以低價搶佔煙品市場,逃避高額稅捐,並利用超商店到店謊報日本零食、家居小物出貨。

專案小組偵辦期間,發現犯嫌多次變更寄貨超商以規避查緝,所幸警方出動警犬隊緝煙犬「樂樂」、「可樂」協助蒐證,鎖定犯嫌位於新北市中和區、淡水區兩大倉庫,112年持新北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發動搜索,現場查扣來自各國走私煙品高達109,937包及加熱煙6,540包,市值逾千萬元,不僅嚴重干擾我國財稅秩序,更查扣數款尼古丁超標會對人體造成損害之劣煙,112年12月21日2嫌雖獲刑事不起訴處分,但將面臨高額行政裁罰。

保三總隊呼籲,民衆如有購買菸品需求,應洽尋正當、合法管道,避免購買來路不明之煙品,以維護個人身體健康。《菸害防制法》已於112年3月22日上路,明定全面禁止電子煙,加熱煙則必須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方可製造、販賣,未經許可不得製造、輸入、販賣及展示,製造或輸入業者將依菸害防制法處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罰鍰;販賣、展示者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請民衆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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