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武忠/貨貿談判農業應採何種對策?
文/李武忠兩岸貨貿協議談判經過12輪談判雙方在許多議題已達成共識,唯對於農產品全面開放雙方尚有歧見將盡快展開第13輪談判。
在立委舉辦的首場「兩岸貨品貿易協議」公聽會中,全國漁會總幹事呼籲政府應保護內需型養殖及近海漁業,「不能開放」石斑、牡蠣、文蛤、鯖魚、吳郭魚…八種魚貨,農委會主委則直言無法同意,透露出政府部門很可能在農業議題上做出若干讓步,讓農漁民感到憂心忡忡,政府一再強調完成貨貿談判的重要性,爲何不能拿出具體的措施來安民心呢?
根據媒體報導政府有意開放中國禁止之320項「農產加工品及調製食品」進口(屬二級農業),惟這些將進口農產加工品雖然品質或不及於國產品但擁有價格、數量等優勢,是否對國內相關產業、原國產加工品銷售、食安、產業供應鏈以及政府正大力推動的農業六級化(1生產 ×2加工×3行銷)產生不利影響,政府部門必須要有相當可信的評估數據及完備的應變措施來說服受波及產業,否則不應片面決定,應該留給擁有新民意的執政團隊來定奪。
對於現行禁止自中國進口830項農產品,在無法完全守住的前提下,究竟該採取何種方式對農民、產業最有利呢?是政府打算開放320項「農產加工品及調製食品」方式?還是專家學者建議的針對830農產品中,國內沒有生產目前開放由國外進口的農產品同意納入中國並採WTO允許的關稅配額、特別防衛措施來管控;對於若干敏感性農產品如蔬菜、水果、香菇、花生、大蒜、茶葉、吳郭魚、文蛤、紅豆…等堅持不予開放的方式?因這類敏感性農產品在中國生產成本低且數量龐大,許多系由臺商攜帶臺灣品種到當地種植若可直接回銷臺灣,勢必對國內相關農戶及產業造成嚴重衝擊,相信漁會代表發言已經給出答案,政府官員不能自以爲是一意孤行。
中國對我國農產品開放超過90%,而我國卻未對等開放(非未開放),主要癥結在於兩岸農業規模、消費市場等過於懸殊,使得兩岸農產貿易天平極易傾斜。爲此有必要對國內重要農漁產品採取適度保護措施(包括適當補貼,美國農民收入的三分之一系來自政府補貼)乃天經地義。事實上,中韓簽定之FTA,南韓未開放中國大陸的稻米、牛肉和豬肉等農漁業產品進口;日本政府在號稱自由貿易度最高的TPP談判中,也對於五大重要農產品零關稅的要求爭取到相當有利的條件。談判本就有給有取,站在貿易談判立場,中國官員當然可以提出開放要求,但貨貿、服貿並非單純經濟議題,它還涉及外交、政治、國安等範疇,在中國不願意臺灣一面倒向美日聯盟之際,我國官員應該善用局勢,以最小的付出爭取最大的利潤,不能落入「臺灣佔盡便宜」的錯誤思維,別忘了中國談判團隊代表多師承周恩來(中國外交政策的總設計師),而勝負往往決定於對方的自以爲佔上風,臺灣談判團隊真的應該以歷史爲鑑!
●作者李武忠,新北市,博,經濟系教授,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88論壇歡迎更多參與,投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