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揭疫苗EUA審查標準內幕 痛批食藥署拿國人當白老鼠

立委陳椒華 (吳家豪攝)

食藥署日前未預先公告即發佈「國產疫苗緊急授權(EUA)審查標準」,遭立委陳椒華質疑黑箱作業。陳今日召開線上記者會爆料,食藥署只開3次會議定案,而針對國產疫苗跟AZ疫苗的療效評估,竟只要求200人實驗組,根本是拿國人當白老鼠,對此將要求食藥署公開所有會議紀錄外界檢視。

時力立委陳椒華近日質疑食藥署「國產疫苗緊急授權(EUA)審查標準」未依規定須公告60日就緊急上路,食藥署長吳秀梅日前回應「該標準並非法規,過去到現在都不須公告」。陳椒華對此批評「連水質空品標準都要預公告、開公聽會,如此攸關國人生命的事竟不需公告?」

陳椒華指出,食藥署在沒有預先公告、召開公聽會的情況下,6月10日逕自公佈「我國COVID-19疫苗(國產疫苗)之EUA審查標準」及「我國COVID-19疫苗之免疫橋接療效評估標準」。

陳椒華指出,2020年10月14日、2021年5月6日、2021年5月28日,食藥署曾三度召開「EUA審查基準」會議,而會中專家學者決定挑選200人,拿國產疫苗和AZ疫苗,打2劑後等28天,再比較人體抗體。陳椒華批評,僅200人就足夠?僅三次會議就做出決定,也未免太草率

陳椒華表示,將在立院提出主決議,並依照《立院職權行使法》第45條,要求成立調閱委員會調查食藥署針對國產疫苗審查的相關會議記錄資料及會議錄音

陳椒華說,也會要求先撤銷食藥署發佈的「國產疫苗緊急授權(EUA)審查標準」,並依照規定,重新辦理預公告,照法律規定走。

食藥署藥品副組長吳明美迴應,自去年起就召開多次專家學者會議,並參考專家意見國際趨勢後,在去年10月定調「COVID-19疫苗於臺灣取得EUA應具備技術性資料要求」,並跟國內研發廠商說明。這份要求是參照美國作法,而美國也沒有對外徵求意見。

吳明美說,今年5月6日再次開會討論,並配合世界衛生組織在5月26日針對COVID-19疫苗免疫橋接臨牀療效會議後,纔在28日開會確定合適性,作爲疫苗EUA的基準,並在6月10日公佈。

吳明美表示,依據《藥事法》第48條之2,有核準食藥署訂定,因這是屬於機關內部處理的一般性規定,並非中央法規所稱的標準,這是當初訂定標準的法源依據,而相關療效的審查跟基準已在6月10日公佈,而英國韓國都認同可以用免疫橋接比較來替代傳統療效。

陳椒華不滿表示「食藥署只敢說英、韓同意,卻不敢說更多國家不贊同?」、「一直念上周就擬好的新聞稿,完全沒有回答到問題」,僅3次會議就通過EUA標準,標準改成基準,就不公告、不負責任,根本沒有正視國法

陳椒華批評,食藥署不修法,還搞密室不敢公開透明處理EUA,還說效率大於風險,食藥署真的要不負責任,圖利某些廠商,拿國人當白老鼠才甘心?吳明美匆忙迴應「沒有拿國人當白老鼠」、「過去審其他藥品也都是這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