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集體收賄 丁復華一肩扛、郭克銘給錢不知流向
立法委員廖國棟辦公室主任丁復華坦承犯罪,他願以50萬元交保。(報系資料照/李文正臺北傳真)
立委集體收賄案起訴12人,臺北地院晚間召開移審庭,國民黨立委廖國棟辦公室主任丁復華,坦承自己犯了很多錯,當庭泣訴,自己7歲的兒子生病,又有過動症,現由前妻照顧,希望能以50萬元交保,而政治公關郭克銘則是要照顧年紀很大的父母,不可能逃亡,願以30萬元交保。
郭克銘透過丁復華聯繫廖國棟,自2015年3月開始,分別收賄170萬、300萬、50萬、100萬、200萬不等,總共700多萬,而廖則以立委身分,去年12間召開公聽會,藉以向經濟部施壓,藉此讓太流公司取得SOGO百貨經營權。
丁復華在偵查中供稱廖國棟知情,他自己已主動繳回犯罪所得,檢察官認爲,丁所述非真,何須爲此所述。
而郭克銘否認知道交付的金錢是賄款,認定是政治獻金,交給丁復華媒體費用、網軍、廖國棟豐年祭之用,並沒有行賄的犯意,一切都是比照遠東集團給候選人的政治支持,可給200萬上限,直到本案爆發後才知道資金流向。
檢察官則以,去年12月召開公聽會前,郭等人已允諾要給立委賄賂,不法侵佔共700多萬,但在公司內僅查扣100多萬,還有另外500多萬不知去向,有可能作爲逃亡的費用,但郭則說自己不可能背棄父母逃亡,希望交保返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