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特光電涉內線交易 董總300萬交保

力特光電趙姓董事長。記者房荷庭/攝影

趙寄蓉親家林志謙(趙輝生岳父)偵查中認罪自白,願繳回犯罪所得,檢方命其四十萬元交保,力特光電協理馬仁強五十萬交保,全案共七人自白。檢調原預計約談廿二人,有兩人在國外未到案。

力特光電成立於一九九八年,主要生產車用偏光板、電視及監視器用的偏光板,力特在全球偏光板廠裡雖排不上前十大,但若是車用偏光板廠,力特絕對是大咖,它在車用市場中全球市佔百分之八,排名第四。

二○二○年八月十二日,力特光電發佈重訊,董事會決議通過,處分位於臺南市善化區三抱竹路的南科廠廠房,將該不動產及其相關附屬設備將出售臺積電,未稅交易總金額爲卅六億五千萬元,出所得將用於償還銀行貸款,力特光電對十八家銀行聯貸債務,將從六十二億元降至廿六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