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駐臺代表處 不具領務功能

立陶宛貿易代表處本月初在臺灣正式揭牌運作,但過程低調,我外交部僅派歐洲司長姚金祥(左)簡單祝賀。(外交部提供)

立陶宛貿易辦事處本月初在臺灣正式揭牌運作,民進黨立委羅致政昨天在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中質疑,立陶宛駐臺代表處名稱、功能似乎不如預期,外交部長吳釗燮坦承,立陶宛代表處爲該國經濟創新部設立,目前不具辦理外交簽證、領務等功能,但會提醒對方,代表處應該具有這方面功能。

我國在立陶宛開設歐洲首個以「臺灣」爲名的代表處後,立國政府也表達在臺設處的積極意願,立國代表處原訂在9月11日開館,卻因裝潢未如期完工等原因,延宕至11月7日正式揭牌。羅致政昨質詢,立陶宛在臺設立的「立陶宛貿易代表處」,名稱既無臺灣也無臺北,是否符合外交部期待?

吳釗燮表示,立陶宛駐臺機構稱爲立陶宛貿易辦事處,因是由該國經創部設立,不是外交部設置,但在臺灣涉及經貿之外的外交行爲,立陶宛代表處也給予協助。

羅致政詢問,立陶宛代表處是否有辦理簽證、領務等外交行爲的權力?吳釗燮坦言,目前還沒有,外交部已提醒,在臺灣的代表處應該具有這方面的功能。

吳釗燮強調,臺灣駐立陶宛代表處是外交部設立,有領務、政務功能,也可負責經貿,立陶宛駐臺代表處由該國的經創部設置,功能不一樣,但並非位階比較低。

羅致政認爲,相較索馬利蘭大張旗鼓在臺設立代表處時,吳釗燮親自出席、冠蓋雲集,舉辦盛大儀式,立陶宛在臺設處深受民衆矚目,但卻過於低調,外交部卻只派歐洲司長姚金祥前往致意,在門口拍張照片簡單祝賀,讓民衆覺得落差很大。吳釗燮指出,宣佈的方式必須尊重雙方,取名也是互相尊重。

外交部發言人歐江安表示,立陶宛貿易辦事處成立的初期階段,以加速2國貿易投資爲首要目標,因此駐處初期並未規畫領務功能。況且立陶宛是申根國家之一,我國民在180天期間內可免簽證多次入境立國,觀光停留至多90天。

但資深外交官表示,駐外館處有沒有領務功能就差很大,領務是主權國家的象徵,除了觀光簽證外,駐外館處還須處理商務簽證、學生簽證,必要時可做文件認證,在沒有設立大使館的地方,代表處就代行大使館權責,臺立之間的關係可能不如政府宣傳得那麼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