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辦事處是否升格分行? 臺銀將視當地臺商發展而定
金管會19日宣佈,同意臺灣銀行向立陶宛主管機關申請設立立陶宛代表人辦事處。是國銀首家插旗立陶宛。對於未來是否會升格分行,臺銀表示,視未來臺商於當地及中東歐市場發展情形而定。
臺銀說明,考量立陶宛與我國之政治經貿友好關係,爲持續促進雙邊經貿往來,於該國設立代表人辦事處,有助於掌握中東歐市場商機,拓展海外業務發展;目前海外據點已遍佈五大洲,辦事處是否升格爲分行,視未來臺商於當地及中東歐市場發展情形而定。
臺灣銀行現已設有紐約、洛杉磯、香港、東京、新加坡、南非、倫敦、上海、廣州、福州與雪梨等11家分行,及孟買、仰光、矽谷、曼谷、法蘭克福、雅加達、胡志明市、馬尼拉、吉隆坡、鳳凰城與福岡等11家代表人辦事處。
金管會表示,國銀在歐洲據點尚有英國、法國、荷蘭、比利時、德國及捷克,在立陶宛目前未設有分支機構,臺灣銀行爲第一家申設者。
此外,臺銀今日公告,對慶富獵雷艦詐貸案主嫌陳慶男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等,經高雄地方法院109年度金字第20號判決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確定。
臺銀表示,對聯貸案慶富造船公司相關企業及個人涉犯違反銀行法等案件刑事被告陳慶男,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損害賠償,案經高雄地方法院109年度金字第20號判決臺銀部分勝訴,金額爲2億3,576萬4,424元、部分敗訴金額1億7,526萬7,300元。
臺銀敗訴部分,系因該受損金額已爲聯貸案主辦行另案取得之確定,勝訴判決所涵蓋,得由主辦行代表各聯貸銀行聲請強制執行。臺銀於7月19日接獲高雄地方法院判決確定證明書,至於被告陳慶男亦未聲明上訴。
臺銀說明,聯貸案主辦行前已就陳慶男等人財產進行假扣押完畢,且聯貸案主辦行已持代表各聯貸銀行所取得之清償借款執行名義,刻正強制執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