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經35年! 立院三讀農委會升格農業部 下設7署1中心

立法院院會今三讀通過《農業部組織法》,農委會將升格爲農業部,掌理農業相關政策與法規的規畫、研擬、管理及監督共10大事項。立法院院會16日三讀通過農業部的成立,全體民進黨委員在議場拉上布條慶祝。(季志翔攝)

農運後歷時35年,立法院院會今三讀通過《農業部組織法》,農委會將升格爲農業部,掌理農業相關政策與法規的規畫、研擬、管理及監督共10大事項,下設農糧署等8個三級行政機關,以及農業試驗所等7個三級試驗研究機構。

1988年5月20日臺灣發生大規模農民抗爭行動,史稱「520農民運動」,農民團體於該次農運提出7項訴求,其中「成立農業部」即屬訴求之一。

時隔35年,在520前夕,立法院今早三讀通過《農業部組織法》。明定農業部掌理10大事項,分別爲農業、農業資源永續利用、農民輔導、農業科技、畜牧業、動物保護、國際、兩岸農業貿易合作、農業資訊管理、資通訊應用發展等政策,以及上述法規規畫、研擬、管理及監督,與所屬機構相關業務督導、協調、推動。

農業部下設8個三級機關,包含農糧署、漁業署、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農田水利署、農業金融署及農業科技園區管理中心。

另設7個三級試驗研究機構,分別爲農業試驗所、林業試驗所、水產試驗所、畜產試驗所、獸醫研究所、農業藥物試驗所、生物多樣性研究所。

農業部置部長1人,爲特任;政務次長2人,職務比照簡任第14職等;常務次長1人,職務列簡任第14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