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剪猛刺雜貨店老闆 動機曝光!惡嫌:爲了練習殺人

陳嫌(左)持剪刀刺殺雜貨店老闆,竟然是「爲了練習殺人」。(讀者提供)

臺南市南區新都路一家雜貨店,2月24日老闆遭男子持利剪刺傷,轄區警方隔天在高雄逮捕37歲陳姓嫌犯,他辯稱「前老闆欠我錢」,但雜貨店老闆非他的前僱主,警方詢後依殺人未遂罪嫌送辦。檢方復訊後,認爲有逃亡、滅證之虞聲請羈押獲准。經追查,他供稱動機是爲了練習殺人,想要殺了前東家。

據瞭解,陳嫌因爲竊盜案被橋頭地檢署發佈通緝通,他也有詐欺、洗錢等多項前科,2月24日上午在高雄茄萣區偷走1輛機車,隨後騎贓車到臺南南區新都路的雜貨店,陳嫌先買了1罐運動飲料便當場就喝。

陳嫌離開後,大約10多分鐘又折返回店內,向老闆佯稱要買酒,卻突然拿出利剪猛刺,老闆的臉、胸與手部遭到刺殺,血流如注往店外奔逃,陳嫌則騎機車往高雄方向逃逸,所幸老闆送醫救治後,並無生命危險。

據悉,警方在高雄陳嫌租屋處找人時,陳嫌當下還在滑手機,面對警方大陣仗上門逮人,他一開始還裝傻:「我沒有殺人」,面對犯行全盤否認,等到警方出示相關證據,他才只好承認行兇。

而陳嫌對於犯案動機則是聲稱,因爲「前老闆欠我錢」,他與雜貨店老闆並不認識,犯案動機是因爲以前在工程行當工人,不滿前老闆看不起他,因此想要殺了前老闆,但是又沒有把握能夠成功,爲了要想要練習殺人,纔會隨機找到雜貨店刺殺老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