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氣外機擾鄰!2家鬧上法院 判決出爐

▲徐女家的冷氣外機。(圖/翻攝自紅星新聞)

記者鄭思楠/綜合報導

因爲冷氣外機的安裝位置,四川峨眉山市一社區的徐姓女屋主被鄰居起訴到了法院。徐女稱,客廳冷氣外機安裝時徵得物業和鄰居同意。而鄰居段女卻認爲,放置的位置是公共部位,並非建商預留的冷氣外機位,當初沒想到會對自家產生影響,所以未反對安裝。但入住後,對方冷氣開機後產生的熱量、噪音等嚴重影響一家人的生活,因與對方多次協商移機無果才訴至法院。

據《紅星新聞》報導,徐女與鄰居段女的房屋陽臺間相距約2.2公尺,透過公共區域的一個結構板相連。

徐女在裝修房子時,將客廳冷氣外機安裝在結構板處,並稱在安裝前已徵得物業和段女的同意。然而,段女卻表示,入住後發現冷氣外機的運轉嚴重影響正常生活,並在協商無果後將徐女起訴。

對此,徐女表示,自家冷氣符合國家規定,並無超標噪音影響生活。段女則認爲,該社區物業管理不規範,冷氣外機安裝距離過近,且不能因物業不作爲或多人在該處安裝就合理合法。

7月15日,峨眉山市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徐女一方需將放置在公共部位結構板上的外機,移至建商預留的位置;段女一方承擔此次移機所實際產生合理費用的30%。法院認爲,因爲徐女安裝前曾徵詢過段女老公的意見,其沒有明確表示反對,對造成該移機後果存在一定過錯。

對此,徐女不服提起上訴。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徐女對此表示「委屈」,認爲移機會對裝修造成大破壞,且現在很多居民樓兩戶之間的相鄰距離都不可能達到4公尺,冷氣安裝又怎麼可能達到4公尺。段女則表示,打官司很累,但自己是受害者,大門自己的合法權益肯定要維護。

該社區物業公司相關工作人員表示,「這不需要物業同意,只要鄰居同意你安在那裡就可以安。」目前,此案二審判決已作出兩月有餘,段女一方尚未申請強制執行,徐女也希望此事能夠儘快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