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斃女友「屍體鋸成7塊」 臺南男三審逃死…姊姊法庭外爆哭:他連畜生都不如!

吳茂騰勒斃女友分屍七塊,被逮前還正常上下班。(圖/翻攝自吳茂騰臉書)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臺南市32歲的吳茂騰不滿張姓女友與人外出,持電線勒斃女友,再外出買鋸子,將女友分屍7塊,手段相當殘忍。沒想到,案經三審判決,吳嫌被判無期徒刑,逃死成功,讓張女家屬相當崩潰,在法庭外痛罵「他畜生不如」。

吳茂騰先前透過交友軟體認識42歲張姓女子雙方發展成男女朋友關係,同住在臺南市崇明十三街的大樓。2019年1月時,吳男發現張女與其他男子曖昧,1月8日懷疑張女與曖昧對象外出,雙方進而發生爭吵。

吳男感到相當生氣,先用徒手勒斃女友,再拿電線纏繞絞殺,確定女友「死透了」,接着外出買鋸子,回家把張女鋸成兩半,切掉雙手雙腳,分成6塊塞進垃圾袋,再放到透明整理箱內,開着張女的白色轎車,外出到崇賢二路、巴克路旁草叢棄屍。

吳男犯下泯滅人性殺人案,又把透明箱子、鋸子帶回家,丟在社區垃圾桶隔天若無其事,繼續上班,1月14日把棄屍車輛帶去打蠟、清內裝、15日再摔爛張女的手機,跑到仁德區棄置。

▼吳男外表斯文,卻犯下令人髮指的分屍案。(圖/記者林悅翻攝)

由於張女念大學兒子12日開始聯絡不上,感到相當擔心,跑到派出所報警警方調閱資料,過濾張女的交友狀況研判可能已經遇害,開始展開搜索行動

經過調查,警方2019年2月1日找到張女的白色轎車,立刻請鑑識人員採證,在車上發現血跡反應,更加確認張女遇害,認爲吳男涉有重嫌,因此帶回訊問

警方突破吳男的心防,吳男坦承犯案全案依照殺人罪偵辦。不過,該案件一、二審都判定,吳茂騰犯下殺人罪,又損壞、遺置屍體,判處無期徒刑,讓張女家屬沒有辦法接受。

▼吳茂騰一、二、三審都被判無期徒刑。(圖/記者林悅翻攝)

張女的姊姊得知結果,在鏡頭前相當崩潰,聲淚俱下表示,這類殺人分屍頂多判無期徒刑,幾年後就可以放出來,「蔡英文總統妳有沒有聽到啊」,吳茂騰的用手掐住妹妹,擺明就是要置人於死,連檢察官也說「這個人連畜生都不如」,「請問一下,這個人不該讓他死嗎?」

沒想到,最高法院三審結果出爐,以吳男坦承犯案,受過良好教育,且有正當職業、並非毫無悔意、可教化理由,判處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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