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退提繳率凍漲18年! 勞團抗議:老後被打趴

勞團今天赴行政院抗議指出,勞退新制2005年實施至今,18年來毫無長進,使臺灣勞工退休保障不足,老年經濟安全堪虞。(全產總提供/林良齊臺北傳真)

勞工退休制度攸關千萬勞工老年退休生活,勞工退休金條例(勞退新制)僱主最低爲6%,勞團今天赴行政院抗議指出,勞退新制2005年實施至今,18年來毫無長進,使臺灣勞工退休保障不足,老年經濟安全堪虞。

全國產業總工會、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臺北市產業總工會與高雄市產業總工會等工會今天率工會幹部至行政院前陳情,控訴政府先以「先求有、再求好」的話術裹脅勞工接受勞退新制,讓資方負擔減半、賺更多,再不斷以研究檢討的方式拖延,應付勞工團體調高6%提撥率的訴求主張。

全國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江健興批評,只有區區6%,如何對抗老年貧窮?!政府已經替資方省了退休金支出18年,應該加回來才公平;「勞工退休制度應通盤檢討改革」,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理事長鍾馥吉表示,勞工退休制度是國家社會安全制度的一環,政府責無旁貸,在物價上漲與薪資成長停滯下,現行勞工退休制度無法保障勞工老年生活,政府本應因應社會整體發展趨勢而適時檢討改進。

勞團指出,2024總統大選在即,物價不斷上漲,薪資持續倒退,勞團至今看不到候選人針對18年未調整的勞退提撥率有何承諾或方案,但「誰支持提高勞退新制提撥率,我們就支持誰」。

勞動部則說,依勞動基準法(勞退舊制)規定,勞工須在同一事業單位年資及年齡始得請領退休金,因而衍生勞工領不到退休金的問題,2005年上路的勞工退休金條例(勞退新制),勞工在不同事業單位工作,不同僱主均須提繳不低於每月工資6%之退休金,使勞工轉換工作,年資可以累積,確保勞工均可領取退休金,而勞退舊制及新制均爲最低標準,鼓勵並呼籲企業獲利由勞資共享,勞資雙方可藉由團體協商方式,將優於勞動法令勞動條件,以實質提升勞工退休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