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性侵小姨子害輕生亡!妻罵「只有畜生幹得出來」 訴請離婚

丁姓男子因2014年間性侵小姨子案被判刑入獄,丁妻指控胞妹事後自殺身亡,造成她永久傷痛與愧疚,她提告訴請離婚、爭取女兒監護權及每月9000元撫養費。一審、二審均判妻勝訴,仍可上訴。(本報資料照片/陳淑芬臺中傳真)

苗栗丁姓男子因2014年間性侵小姨子案被判刑,妻痛批「只有畜生幹得出來」;丁出獄後,妻訴請離婚、女兒監護權及每月9000元撫養費,指稱胞妹事後自殺身亡,造成她永久傷痛與愧疚,婚姻破裂無法回覆。丁抗辯,他遭設局敲詐陷冤獄,並反咬妻在他服刑時紅杏出牆造成婚姻破裂。一審、二審均判妻勝訴,仍可上訴。

丁妻指控,兩人2009年結婚,生有1女,丁2014年竟趁機性侵她胞妹,法院依乘機性交罪判4年2月確定,案發後,她氣到曾傳「全身在發抖」、「我決定離婚了」、「只有畜生會幹得出來」等簡訊。豈料,胞妹因該案在2016年3月間自殺身亡,此事違法、違反倫常,並造成她心中無法抹滅傷痛及愧疚。

丁因該案2018年10月間入監服刑、2021年8月假釋出獄。妻說,夫妻長久分居、感情疏離,形同陌路,婚姻已生重大破綻,訴請判離、13歲女兒監護權及每月撫養費9000元。

丁喊冤,稱遭小姨子設局敲詐,她索賠未果僞稱遭性侵提告,而她並非自殺死亡;他入監期間,妻探監多達60多次,兩人感情仍在,但妻2020年間外遇,造成婚姻破裂,他提告求償,獲判賠10萬元;妻已非友善父母,應由雙方共同行使女兒監護權。

經社工訪談,女兒稱,她與爸爸關係還好,但跟媽媽比較好,比較希望監護權給媽媽。

法官認爲,丁男性侵犯行已判決確定,犯行重創妻原生家庭,並陷她在親情與愛情間立場困窘、極度痛苦及難堪;婚姻歷經小姨子身亡、丁長期在監及妻外遇等風波,已無回覆希望,夫妻都須負責。此外,監護權應尊重女兒意願。

在撫養費部分,法官依行政院主計處「家庭收支調查報告」,當地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爲1萬8723元,審酌夫妻工作能力、收入及實際照顧責任等情況,認定依2比3比例分擔,丁男每月給付9000元應屬有據。

一審判妻勝訴,丁男不服上訴,臺中高分院家事法庭認爲上訴無理由,判決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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