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依法對3家投信追償損失 復華、統一、羣益均不迴應
▲勞動基金弊案被告遊迺文(圖左)、唐楚烈(圖右)。(資料合成照/記者劉昌鬆攝)
臺北地檢署今(8)日起訴勞動基金炒股案共12人,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表示,將依法向復華、統一及羣益投信請求損害賠償;另外,涉案的勞金局前國內投資組長遊迺文記2大過免職。對此,復華投信及羣益均表示不方便做任何迴應;統一投信則表示,目前還沒有收到任何相關文件,還在瞭解情況中,不方便做任何迴應。
勞金局表示,地檢署起訴3家投信,將依委託投資契約,針對遠百投資損失向復華、統一及羣益投信請求損害賠償;目前復華、統一及羣益投信向勞金局所提存的履約保證金金額分別爲新臺幣1.3億元、0.9億元、0.5億元,總計提存的履約保證金爲2.7億餘元。
勞動基金對於國內委託帳戶本即有提存履約保證金作法,對於涉案遭起訴的投信,依委託投資契約等相關規定,得沒收履約保證金、終止契約、請求連帶損害賠償等,並將限制涉案經理人及所屬投信公司5年內不得參與勞金局委託招標案。
另外,對於遊迺文疑涉不法案件,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表示,已記遊迺文2大過並予以免職處分;局長蔡豐清也遭到勞動部撤職調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