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牙棒威脅!刺青人妻遭哥哥同學性侵 哭喊:我嫁了耶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即使是熟人女孩子出門在外還是要小心雲林縣一名女子哥哥同學的店內刺青,竟因爲打霧疼痛喊停,遭對方脫去褲子侵犯,儘管女子大喊「我已經嫁人了」,但男子依然止不住獸慾,最後強行性侵得逞。幸虧法網恢恢,女子隨後逃跑並趁隙報警不肖男子遭逮捕後,最高法院依照強制性交等罪,判處4年有期徒刑。

▲雲林縣一名女子到哥哥同學的店內刺青,竟遭對方強行性侵得逞。(圖/取自網路)

判決報告指出,黃姓男子從事刺青工作,先前曾爲同學胞妹右肩後背刺上蝴蝶圖樣民國100年8月初,女子再次找上門,要求王男爲她的刺青打霧,沒想到黃男刺一刺後,竟趁隙將女子褲子脫去並壓倒在地,試圖一逞獸慾。女子雖不斷大喊「你不要這樣」、「你是我哥哥的同學」、「我已經嫁人了」等言詞,但黃男充耳不聞,依舊強行性侵得逞。

「我什麼都做得出來!」更可惡的是,黃男隨後載受辱的女子返家,因擔心對方可能報警,竟一路開往臺南途中還強行取走手機,拿出類似狼牙棒的工具架在女方脖子威脅。爲了保住小命,女子之後佯稱要上廁所,趁黃男將她放在嘉義縣公墓時,連忙攔下過路貨車求救並報警,才讓整起事件曝了光。

對此,最高法院維持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認定,認爲有傷害尊親屬、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前科的黃姓男子惡性不輕、罔顧他人信賴並犯下惡行;加上被害人不願原諒他也不願和解,依照強制性交等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