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營提「罷免票須多於當選票」 黃𬀩瀚反對:被罷就急着提高門檻

▲國民黨有意修正《選罷法》。(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郭運興/臺北報導

國民黨有意修正《選罷法》,國民黨立委許宇甄提案增訂「罷免同意票須超過被罷免者當選票數」,因涉提高罷免門檻,造成民進黨不滿。對此,媒體人黃𬀩瀚今(22日)表示明確反對,以陳柏惟爲例,罷免票數遠低於當選票數,陳柏惟一樣下臺,當時國民黨還稱這是「民主勝利」。他直言,總不能罷別人很開心,換自己要被罷了,就急着提高門檻,如此雙標,如何說服人民?

黃𬀩瀚表示,罷免門檻,何須提高?藍營打算在立院提出選罷法修正案,主要精神有兩個。第一「連署門檻提高」(罷免連署時,連署人須附身分證影本)、第二「罷免門檻提高」(許宇甄提案,罷免票數須多於當選票數)。

黃𬀩瀚表示,藍營稱這兩個修法的意義在於,「防止濫罷」與「多數新民意否決少數舊民意」。然而,選罷法修正之後,根據「1%、10%、25%」的遊戲規則,連署不需身分證,已經完成多次的罷免投票。

黃𬀩瀚指出,其中,韓國瑜、陳柏惟、王浩宇,遭到罷免;黃國昌、黃捷、林昶佐、謝國樑,罷免失敗。有的能過,有的不能,足以證明現行的罷免制度已可滿足實際的需要。

黃𬀩瀚說,連署加附身分證,他雖不覺得必要,但也並不反對,只是過去藍綠皆有與現在主張不同的發言,若確定要改,就請認真論述,跟社會大衆耐心說明爲何改變看法?然後,切莫朝令夕改,修法之後沒幾年,又說要改回來,勞師動衆。

至於「罷免票數須多於當選票數」修法,黃𬀩瀚則明確反對,他表示,以陳柏惟爲例,2020年當選拿11萬2839票,2021年罷免投出7萬7899票,罷免票數遠遠低於當選票數,相差三萬五千票,陳柏惟一樣被罷掉下臺,當時國民黨還稱這是「民主勝利」。

黃𬀩瀚認爲,總不能罷別人的時候很開心,換自己可能要被罷了,就急着想提高罷免門檻,如此雙標,如何說服人民?

最後,黃𬀩瀚強調,其實選罷法可以討論的地方很多,像是翁曉玲委員提出的「民調公佈從十天前改爲三天前」,以及蘇清泉委員提出的「千分之三驗票改千分之十」,都比把罷免門檻提高,更值得討論的多。

▼資深媒體人黃𬀩瀚。(圖/記者李毓康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