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提《核管法》修法盼放寬延役 核安會主委:需社會共識

核三廠。(臺電提供/本報資料照)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等人提出「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修正草案,明定不設定延役申請期限,對此,核安會主委陳東陽28日受訪時表示,核能是社會關切的議題也涉及國家能源政策,核安會爲專業獨立的核安管制機構,延役面向包括幹貯興建、法規修改、核廢料處理等,這些都需要社會共識。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28日邀請核能安全委員會業務報告。

陳東陽說,延役面向包括幹貯興建、法規修改、核廢料處理等,這些都需要社會共識,但對於立委提出的修法草案則表示尊重,至於環團憂心延役的安全無法確保一事,他說,安全是所有核電廠的運轉最重要的原則,如果要走到審查,核安會會嚴格審查。

至於若是取消延役年限,需要多久時間審查?陳東陽指出,要看個別電廠情況,並與臺電資料完備性、能否回覆委員疑問,老化元件是否能夠更新等。

而現行延役需與5年前提出一事其實並未規定在覈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而是在其子法的《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申請審覈辦法》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