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綠提案調高農再基金上限至3600億 農業部:違反財政紀律法

因農村再生基金將用罄,朝野立委都提案修正《農村再生條例》,欲將基金經費上限提高至最少3600億元,但農業部表示,立委提案增訂固定經費額度,已違反《財政紀律法》,未來會向行政院爭取經費撥補。(本報資料照片)

1500億元的農村再生基金,用於農村再生計劃的整體環境改善、公共設施建設、個別宅院整建、產業活化、文化保存與活用及生態保育支出,因基金將用罄,朝野立委都提案修正《農村再生條例》,欲將基金經費上限提高至最少3600億元,但農業部表示,立委提案增訂固定經費額度,已違反《財政紀律法》,未來會向行政院爭取經費撥補。

農業部2011年成立農村再生基金,2020年已完成撥補1500億元,截至今年2月底,基金尚有497億元,因經費即將用罄,國民黨立委張嘉郡、楊瓊瓔與民進黨立委邱議瑩,都提案修正《農村再生條例》,將原本農村再生基金1500億元,調整至3600億或4500億元,今日送入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

農業部代理部長陳駿季表示,農村再生基金預算由行政單位編列,由立法院審議,但不得在條文明定金額或提高比例,立委提案修正明訂農村再生基金的經費上限,已違反《財政紀律法》規定,農業部未來會向行政院爭取年度經費撥補基金,再由立法院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