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投資 陸推外商企業投訴機制

▲爲吸引外商投資中國大陸推出新的政策,建立企業投訴管道。(圖/CFP)

記者陳政錄綜合報導

繼《外商投資法》於今年1月1日起實施後,爲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大陸商務部31日再發布《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辦法》,將於10月1日起實施,旨在取代現行暫行辦法》,更全面的受理受到行政等行爲侵害的外商投資企業投訴。

大陸商務部外資司長長青表示,2006年,商務部發布《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暫行辦法》以來,各級投訴工作機構積極協調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化解矛盾和問題,對提升外商投資服務水平、不斷優化外商投資環境等起到了積極作用。

商務部強調,隨着不斷擴大對外開放、利用外資工作不斷髮展,外商投資企業、外國投資者對改善投資環境、更好保護其合法權益抱有更高期待。因此,商務部於2019年11月啓動《暫行辦法》的修訂工作,並於今年3月形成《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辦法(徵求意見稿)》。

針對即將上路的《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辦法》內容,大陸商務部指出,新的《投訴辦法》將未設立企業但展開投資的外國投資者納入投訴主體,同時增加商協會可向投訴工作機構反映投資環境方面問題的條款;針對世界銀行、中國歐盟商會英中貿易協會等提出的應允許投訴人在投訴處理結果不滿時,可向上一級投訴工作機構投訴的建議,新的《投訴辦法》就不予受理決定或投訴處理結果有異議的作出明確規定等。

宗長青說,透過完善外商投訴工作機制制度,將進一步優化外商投資環境,穩定外商投資預期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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