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丟包「抓不勝抓」 頭份市今年起實施檢舉獎金機制

苗栗縣頭份市部分地點常發生民衆亂扔垃圾包的情況,讓稽查人員「抓不勝抓」,市公所決定今年起提供民衆檢舉獎勵金,可獲得實收罰鍰10%的檢舉獎金。圖/頭份市公所提供

苗栗縣頭份市部分地點常發生民衆亂扔垃圾包的現象,讓稽查人員「抓不勝抓」,市公所決定今年起提供民衆檢舉獎勵金,可獲得實收罰鍰10%的檢舉獎金,希望以全民監督、你丟我「檢」的方式,請大家檢舉亂丟垃圾,共同維護家園及市容整潔。

頭份市公所清潔隊指出,清潔隊環保稽查近來雖已查獲並依法裁處多起違法亂倒、亂丟廢棄物的行爲人,但全市街道、公園、道路及坡地等處,仍頻繁發生民衆隨意垃圾丟包行爲,嚴重影響環境衛生及市容整潔,因此今年元旦起清潔隊除了利用密錄器、破袋檢查、監視器等方式加強定點蒐證,市公所並提供民衆檢舉獎勵金,請大家利用行車紀錄器、手機、相機等工具,檢舉違規行爲,共同維護市容整潔,降低髒亂點產生。

清潔隊指出,民衆可將違規棄置垃圾包等污染環境行爲事證,以影片或相片向頭份市清潔隊檢舉,內容請確實註明違規日期、時間、地點及違規前(手持違規物)、違規中(違規物離手)、 違規後(違規物落地)的行爲,如果違規行爲人是汽機車駕駛人,出現違規行爲時位於車上,採證影片及照片均應截錄有行爲人騎乘、駕車畫面且車牌號碼清晰可辨。

清潔隊表示,民衆檢舉請在距違規日14天內,將相關資料送達清潔隊,只要檢舉且查證屬實者,以檢舉案實收金額提撥10%作爲檢舉人獎金,希望透過市公所及民衆通力合作,追查出傾倒、棄置廢棄物等違規行爲者,依法可視情節裁處1200至6000元。

頭份市長羅雪珠強調,市公所設立檢舉獎金機制,主要是鼓勵大家共同維護頭份市環境生活品質,也希望民衆能有守法觀念,一起維護市容整潔,相關檢舉辦法及資訊可至頭份市公所官網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