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蓓精萃飲」宣稱療效罰最多!北市開罰「違規廣告」累計逾7千萬

▲「LABELLE拉蓓精萃飲」食品廣告詞句涉及醫療效能違規。(圖/臺北市衛生局提供)

記者趙於婷/臺北報導

臺北市衛生局今公佈113年違規廣告查緝最新結果,總計開罰669件、裁罰7,588萬元,其中違規裁罰金額最高業者前三名爲「七寶創意有限公司」的 「LABELLE拉蓓精萃飲」、「無限極國際有限公司」的「無限極穩糖清桑飲」以及「新加坡商三得利」的「三得利御瑪卡」。

根據臺北市衛生局統計,113年食品、藥品/醫療器材及化粧品違規廣告共開罰669件、裁罰7,588萬元。其中食品460件,裁罰金額5,204萬元(68.6%)金額最高,藥品/醫療器材佔37件、裁罰1,340萬元(17.6%)居次,化粧品172件、裁罰1,044萬元(13.8%)位居第3名。

罰鍰累計第1名爲「七寶創意有限公司」,違規廣告罰鍰達694萬元,該公司的「拉蓓暖宮精萃飲」食品廣告詞句涉及醫療效能。罰鍰累計第2名爲「無限極國際有限公司」,違規廣告罰鍰達262萬元,其「無限極穩糖清桑飲」食品廣告詞句涉及醫療效能。罰鍰累計第3名爲「新加坡商三得利健益亞太股份有限公司臺灣分公司」,違規廣告罰鍰233萬元,該公司的「三得利御瑪卡」產品廣告涉及誇大不實。

臺北市衛生局食藥科科長林冠蓁指出,違規食品廣告以宣稱提升免疫力類佔第1位,共69件(15%),其次爲宣稱減肥瘦身類68件(14.8%)及宣稱皮膚美容類42件(9.1%)居第3;違規化粧品廣告以宣稱消炎、消腫類佔第1位,共53件(30.8%),其次爲促進細胞活動或膠原蛋白增生類共43件(25.0%),除皺、除紋類宣稱共30件(17.5%)居第3。

林冠蓁提醒,隨着新興社羣媒體及多元直銷手法的興起,民衆容易被宣稱神奇療效及明星見證代言的誇大廣告深深吸引,但網路購物風險高,消費者應先確認網站有無廠商名稱、電話、地址等完整聯絡資料揭示,如果僅留行動電話或E-Mail,仍無法確認販售者身分,無法保障購買商品的安全及合法性,另代言人於廣告中反映產品實際使用經驗見證,也應守法合規,若有不實廣告情事也不得據以免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