暌違16年新臺幣NDF重啓 國銀海外分行即日上路
禁止長達16年之久的新臺幣NDF(無本金交割遠期外匯),中央銀行今(9)日宣佈解禁,開放國銀海外分行申辦新臺幣NDF業務,不過,央行也強調,可以避險,但不能套利,且國內仍不開放。
央行外匯局局長林孫源表示,爲擴大國銀海外分行業務範圍,以提升其國際競爭力,即日起,國銀海外分行得依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對國內外法人、國外金融機構、國銀海外分行及自行總行辦理新臺幣無本金交割遠期外匯業務。
不過,林孫源強調,國銀可以利用海外分行NDF業務避險,但不準套利,且海外分行辦理新臺幣NDF業務時,總行應審慎制定新臺幣NDF控管措施,並落實客戶權益保障及銀行風險管理。
同時,央行也提醒,國內企業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宜以避險爲目的,加強風險控管,以避免承擔不必要的風險及可能遭受的損失。
1998年時值亞洲金融風暴,爲避免炒匯,央行毅然於當年5月關閉新臺幣NDF市場,林孫源指出,海外外商銀行早已可辦理新臺幣NDF,爲擴大國銀海外分行業務範圍,以提升其國際競爭力,開放國銀海外分行可承作新臺幣NDF業務,預估此舉有助銀行拿回一部分業務。
配合海外新臺幣NDF的開放,央行也有配套措施,即國銀海外分行承做新臺幣NDF,仍將納入新臺幣NDF及選擇權佔總外匯部位不得逾五分之一的限制。